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28日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李鹏程、张术森、冯永东、唐爱国、唐建华、岳颂东、王清印、侯建厂参加了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鹏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公司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与会董事8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明确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总体工作目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1、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以董事长李鹏程为组长、监事会主席孙宗辉为副组长、总经理张术森、财务总监冯永东、独立董事侯建厂、董事会秘书戚燕为组员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该项活动的决策事务和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制定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实施方案》。
2、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按阶段顺利进行。
3、2007年7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并公开了电话及邮箱,接受投资者评议。
4、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把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作为公司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各部门对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并结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此外,我们在本次整改过程中,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也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通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
5、借力中介机构,强化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和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公司进行治理工作,对公司内控体系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6、2007年7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联系方式,接受投资者评议。10月10日至14日,公司接受了山东证监局对公司的巡回检查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检查验收。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一、自上市至现在为止,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仅限于现场会议,没有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整改情况: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后股东大会的召开尽量以网络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非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问题二、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还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加强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为专业委员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客观条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属于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先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各专门委员会议的会议内容及召开情况。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问题三、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培训需要加强,包括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及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学习
整改情况: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加强培训,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其责任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稳定性,使得各位高管能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另外加强了公司高管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学习,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造成信息披露的不公平性,消除市场因此所造成的影响;2007年8月23、24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参加了山东证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问题四、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作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公司设立专线电话0631-7438073作为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以haodangjiadongmi@sina.com邮箱作为投资者咨询邮箱,接受投资者咨询。在回答投资者的咨询时,接待人员会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情况及公司在技术、规模和市场等方面优势,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状况,对公司进行正确评价。公司计划从今年起,每年举行一到两次的业绩推介活动,做好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沟通。此外,利用不同的信息平台,通过多种方式让投资者能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问题五、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今后应该加以改进
整改情况:因工作疏忽,公司曾先后发布过《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更正公告》、《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借款与2004年半年报的补充披露》、《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报告之补充公告》。对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应加强涉及信息披露各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培训,就具体工作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层层落实和安排。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密切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坚决防范以后此种情况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设置了专门电话和信箱,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年10月10日至14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指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将根据山东证监局的要求专门披露整改报告。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治理状况评价,发现公司在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内控制度评估方面尚存在需改进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同时进行整改,在重大、重要事件发生时,适时组织投资者交流会或网上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定期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
针对上海交易所出具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以上是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中的整改情况汇报,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学习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总之,公司将以本次治理活动为良好契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以更规范的运作,优异的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