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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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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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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曾德明,因出差在外无法到会,授权舒强兴独立董事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跃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春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02,268,648.54511,073,721.87-1.7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464,347,118.41464,053,719.150.06
    每股净资产(元)4.644.630.2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207,544.27-64.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1-65.6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元)10,363,166.5515,426,584.36-36.21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0.15-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0.100.15-37.50
    净资产收益率(%)2.233.32减少1.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0.861.89减少3.2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7,765.49
    短期投资收益7,657,385.57
    公允价值损益-203,598.02
    其他各项营业外收支净额1,233,789.65
    非经常性损益应扣除的所得税费用-1,974,538.05
    合计6,615,273.6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0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汪丹辉3,348,850人民币普通股
    张勇乾2,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瑞华1,247,277人民币普通股
    高秀卿1,014,903人民币普通股
    张勇967,631人民币普通股
    李开英840,481人民币普通股
    林瑞妹741,270人民币普通股
    钟野700,460人民币普通股
    林楚彬465,790人民币普通股
    史新保384,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股票代码简称持股数量(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初始投资成本

    (元)

    会计核算科目
    1002146荣盛发展2,000.000.000525,86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2184701基金景福300,000.00 451,453.33交易性金融资产
    3184693基金普丰150,000.00 232,634.68交易性金融资产
    4160505博时主题210,000.00 503,64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2001华夏基金408,383.34 492,610.84交易性金融资产
    6600266北京城建40,000.000.00541,405,214.80交易性金融资产
    7600736苏州高新25,800.000.0056484,924.00交易性金融资产
    8000959首钢股份200,000.000.00671,896,843.00交易性金融资产
    9600350山东高速50,000.000.0015557,2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6,050,380.65--

    3.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文

    2007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7-1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6(周五)日上午9:00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6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到会参加表决董事6名,曾德明独立董事因出差在外无法到会,授权舒强兴独立董事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张跃文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

    原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铁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于2005年9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决议公告于2005年9月17日予以披露),董事寻冬生先生近期因工作调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目前公司董事为七人。根据《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组成人数及董事推荐的有关规定,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邱卫、朱志方两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选举邱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选举朱志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股东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邱卫、朱志方两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预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3、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乔春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拟聘请朱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个人简历附后)。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聘请朱为先生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朱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办理3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5、关于申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马王堆支行申请办理1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6、关于审议向交通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长沙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预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公司定于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出席的对象:

    (一)截止2007年11月9日下午15:00闭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二)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邀请的律师等其他嘉宾。

    四、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四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受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登记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7 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4449588-811    传真:0731-4449593

    (四)联系人:袁端淇先生、罗雁飞女士

    附件:                     授权委托书(本委托书打印、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邱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2)选举朱志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附:

    1、邱卫先生简历

    邱卫,男,47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进出口处副处长;湖南外贸基地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朱志方先生简历

    朱志方,男,36岁,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系工业外贸专业学士学位,曾历任湖南省医药保健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医疗器械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3、朱为先生简历

    朱为,男,33岁,EMBA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电子出口湖南公司会计;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会计;北京辅仁科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鸿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9月至今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7-1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6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6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公司共有监事5名,实际到会参加表决监事1名,高仲元监事、蔡辉益监事、郑观民监事、秦宪斌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文锋监事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文锋监事会主席主持,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预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7-2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湖南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07]05号)的要求,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形成《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7月17日至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于2007年8月14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及落实措施。现将整改意见和措施报告如下:

    一、《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1、近三年公司外地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次数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监事会主席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与各监事的沟通,进一步提示其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前,提前准确告知其会议相关安排,并提供相应客观条件,争取公司监事尽量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审计委员会委员离职后缺任一名委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在本年度届满,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也将由新一届董事会重新推选产生,因此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离职后缺任一名委员的问题将在董事会换届后予以解决落实。

    3、与投资者的主动沟通及信息披露的主动意识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除利用包括电话、网络、

    现场接待投资者来访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外,公司还定期向有兴趣的投资者邮寄公司刊物,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适时以现场交流会、推荐会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同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主动披露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4、除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采用过网络方式进行表决外,

    股东大会仍限于现场会议,未曾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在章程中就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形式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尽量以网络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重视公司治理工作的持续完善和改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重要职能机构,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作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了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衔接,为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管理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客观条件。

    6、募集资金项目未能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计划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项目立项时间较长,期间,国家土地政策、行业疫情监管政策以及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进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已启动安全优质种猪繁育中心项目、安全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项目、18万吨/年安全饲料工程项目、肉产品营销和物流网络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51.17万元,其中本年度已使用2,096.84万元。根据公司打造安全优质猪产业化体系,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先抓两头,带动中间”的战略规划,公司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选择最佳时机适时启动其他暂未启动的项目。

    7、管理层未实施股权激励,推进实施股权激励的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公司正密切关注相关政策面的变化情况,动态评估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和政策,在政策允许并适当的时候推进实施股权激励。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要求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中的整改事项及落实情况:

    (一)“三会”运作方面

    1、通知指出:董事人数未达到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为9名,公司现任董事8名,公司应及时增补1名董事。

    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尽快安排缺任董事的补选事宜,并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通知指出:公司二次会议原始记录存在董事签名不全的现象。

    整改措施: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三会原始记录进行全面清查,对于存在董事签名不全的原始记录,公司积极联系有关董事进行补签,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通知指出:公司监事会运作趋于形式化,监事会会议基本无监事发言,而且外部监事委托出席的现象严重。

    整改措施:鉴于公司监事会运作的现状,我们拟以“务实”为原则,加强监事会培训,强化其对监事权利与义务的掌握和理解,监事会召开前与各位监事做好切实、到位的沟通,以尽可能减少委托现象的发生。

    (二)公司制度完善方面

    1、通知指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还是上市前制定的,应按现行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修改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现行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2、通知指出:公司缺乏专门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应尽快制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鉴于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对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流程进行了规范,《公司章程》也对公司外担保的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之前未制定专门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要求,公司将拟订专门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1、通知指出: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混用的现象,截止2007年6月底,募集资金帐户存在3000万缺口。应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8月底以前补足募集资金帐户的缺口。

    整改措施:公司组织了专人对募集资金帐户和自有资金帐户进行清理,及时补足了募集资金帐户的资金缺口,并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深刻总结,以杜绝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混用的现象。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2、通知指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肉产品营销和物流网络项目未达到预计使用效果,出现了较大亏损。公司应加强对实施此项目的子公司深圳晨丰的管理。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肉产品营销和物流网络项目未达到预计使用效果的主要原因如下:(1)市场的复杂性。肉食行业存在明显的区域复杂性与消费习惯复杂性,各区域市场的不同消费习惯对产品结构提出不同的要求,必须以差异化的产品结构满足差异性的市场需求。但是,实施肉产品营销和物流网络项目的深圳市晨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晨丰”)作为新进入者,目前运作较为谨慎,在市场战略上以单一属性市场为主,暂未做到充分整合国内互补性的市场资源;(2)生猪价格的突变性。今年,国内活大猪价格飞涨,而在一段时间内鲜肉价格的上涨幅度难以跟上活大猪的上涨幅度,造成利润与销量倒挂;(3)行业品牌价值的弱化。由于肉食产品的行业成熟度较低,肉品安全价值未被消费者真正认知,安全的概念非常模糊;另一方面,品牌肉管理成本与私宰个体经营的成本存在巨大差异,但价格差异却很小,造成品牌肉经营困难。

    针对以上原因,公司积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对深圳晨丰的管理:(1)人员调整。2007年6月,公司对深圳晨丰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坚定不移地实施既定的业务战略;(2)明确“一站式”运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建立“一站式”物流配送中心,实现产品结构均衡销售,内外资源有效整合,强化内部管理与控制,达到低成本、高效率运行;(3)强化货源控制能力。借助公司自身的货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开发、培养多条货源采购渠道,达到货源互补,建设供深基地;(4)丰富产品线。开展冷鲜肉委托加工和冻鲜品集中采购业务,进行产品细分与市场细分,集中处理和增值销售富余产品;(5)加强品牌渠道建设。以国际性大超市为主渠道建立产品可追溯质量体系,透过高端渠道品牌展示,进行大流通、大品牌建设。

    (四)规范子公司投资方面

    1、通知指出:公司控股子公司润丰投资置业公司帐上有近1000万短期股票投资,但上述投资用的是控股子公司深圳晨丰的证券帐户,公司应明确投资权属,在8月底前解决上述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及时对证券投资的权属进行了明确,将证券投资按实际帐户名进行了确认,组织湖南润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晨丰进行调帐处理,将深圳晨丰户名下的证券投资体现到深圳晨丰的帐务中。

    五、规范关联交易方面

    1、通知指出:经查,公司与五丰行的关联交易占公司业务比重巨大,2006年达到71.6%,但至今未与五丰行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初步了解发现,2007年上半年在生猪市场大幅涨价的情况下公司业绩同比反而出现超过50%的下滑,五丰行涉嫌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你公司一方面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如实披露公司与五丰行关联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力争改变现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制约公司发展的难题。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五丰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丰行”)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0.54%股份,成立于1951年,现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华润创业有限公司 (HK291)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原外经贸部[1996]外经贸管发第350号《关于印发〈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及[1999]外经贸管发第66号《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香港华润(集团)五丰行、澳门南光(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是内地鲜活冷冻商品在香港、澳门的统一代理机构,负责市场的协调、管理、市场销售工作。内地所有承担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任务的出口企业必须将对港澳出口的鲜活冷冻商品交由有关代理机构统一代理经销,并服从代理机构的市场管理。代理机构和出口企业必须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出口代理协议。因此,本公司销往香港市场的生猪由五丰行代理,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巨大,2007年上半年,经五丰行代理销售的活猪收入为16327.6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15%。2007年7月,商务部发文,决定“增加香港粤海(集团)广南行为供港活畜代理机构。广南行与五丰行享有同等代理权限。两家代理行和内地出口企业间可双向自由选择。”但目前上述政策暂未在公司得到体现。目前,公司与五丰行之间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关联交易协议到期未续签,不符合商务部和交易所相关规定。虽经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及湖南省证监局多次要求,五丰行始终未与公司签署代理协议。

    (2)五丰行未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明确信息。五丰行在代理销售的过程未向公司提供各口岸、各批次即时的重量、拍卖价格等明细销售信息。

    (3)长期以来,五丰行收取的代理费率与其他代理行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自2004年起代理费用逐年大幅增高。对此,五丰行未提供合理解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在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对公司与五丰行间的关联交易予以了高度的关注。关于与五丰行续签关联交易协议,并请其提供关联交易相关明细资料事宜,公司及独立董事曾多次与五丰行进行沟通和衔接,五丰行未予明确答复。目前,公司与五丰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仍未续签,五丰行也未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明确信息,关联交易的规范化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公司将继续与五丰行协调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宜,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专项活动,是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帮助上市公司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公司将认真贯彻整改通知的精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