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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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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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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6                         证券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7-037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富川、财务总监周复申及财务部经理方东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集中资源于房地产主业,大力推进各项目开发,并顺利完成深圳市振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工作,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其员工和经营者。

    1、振业城一期项目于2007年2月全部竣工。报告期内,该项目结转销售面积1.21万㎡,结转销售收入13,1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结转销售面积13.16万㎡,累计结转销售收入115,791万元。

    振业城二-三期项目进展顺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已经开工;振业城四-五期按计划推进前期规划和报建工作,预计2007年底开工建设。

    2、星海名城六期“城中央”于7月1日开盘,争取年底入伙;星海名城七期进展顺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已经开工。

    3、振业·宝荷城(原宝荷项目)进展顺利,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已经开工。

    4、报告期内,长沙浪琴湾项目仍在进行拆迁工作。该项目由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我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

    5、报告期内,惠阳项目仍在进行前期设计与施工报建。该项目由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为开发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向该公司追加投资21,320万元,使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6,000万元,我公司持股比例仍为82%。

    6、报告期内,公司以106,010万元竞得天津市津东新(挂)2007-07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成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本项目。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于2007年9月30日纳入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报告期内,公司向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11,729万元,使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0万元,我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97.31%。新增资金全部用于该公司支付其竞得的南宁市PC2007-01地块的地价款。

    8、报告期内,公司决定与西安市浐灞河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前期土地合作开发,我公司投入28,000万元协助进行约300亩地块的土地整理工作。

    9、报告期内,公司决定将所持振业物业公司全部股权以人民币651万元整体转让给该公司员工和经营者,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完成振业物业公司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工作,该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后将退出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4.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4.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7-03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上午在深圳市东部华侨城茵特拉根酒店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监事会部分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明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按照深圳证监局巡检的整改要求,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删除原《公司章程》第十条第二款:“当发生公司被收购接管的情形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期届满前被终止或解除职务,或公司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得到本人认可,且公司应一次性支付其不低于前一年年度薪酬总额十倍的经济补偿。但因发生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而被免职的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除外。”

    此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按照深圳证监局巡检的整改要求,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一)将原第二章第三节“董事会基金”相关内容修订为:

    “第三节 董事会经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经费包括董事会的日常活动费用和专项活动费用。

    第三十七条 每年年初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年度董事会经费计划,纳入公司当年预算。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经费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经董事长签字后计入当年管理费用。”

    (二)删除原规则第五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题,特殊情况下需要增加新的议题时,应当由与会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对临时增加的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必要时,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可启用表决程序对是否增加新的议题进行审议并表决”。其后各条序号相应变更。

    此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公开竞拍事项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土地竞拍行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并按照深圳证监局巡检的整改要求,对于公司今后参与土地竞拍事项,第六届董事会拟对经营班子授权如下:公司参与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土地竞拍,单个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内(含30%)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内(含50%)的,并且根据土地出让单位的要求无需董事会决议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不再召开董事会审议。摘牌或竞拍成功后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改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公司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原确定的具体计提方法和比例为:

    “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但扣除应收按揭款项)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的计提比率为:

    对帐龄较长且收款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计提专项准备,直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为更好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参照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原会计估计进行如下调整: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决定是否计提坏帐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但扣除应收按揭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照期末余额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率的乘积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为:

    对帐龄较长且收款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计提专项准备,直至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经公司测算,本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后,将减少2007 年1—9 月份净利润140万。

    独立董事就会计估计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从长远利益考虑和审慎性原则出发,为了使会计估计更加合理,对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予以变更。 我们认为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审慎经营原则,降低了财务风险,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该事项合理、合规,同意公司该财务决策的实施。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处理长期挂帐的应收及应付款项的议案》: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公司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归类、分析,现决定对部分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进行账务调整或核销:

    (一)进行调账、更正处理的部分

    1、款项基本情况说明

    (1)应收类款项金额总计为26.85万元,涉及6家单位,主要是:应收内部单位往来款,主要是开办费等,计17.6万元;应计入费用或冲减成本的其他代付款项等,计9.25万元;

    (2)应付类款项金额总计为580.9万元,主要是:应付内部单位往来款221.74万元;应付前期开发项目的工程保修款、尾款58.3万元及最高检察院合作建房预留款144.25万元;多计提的应付工资、收取的手续费及多收的房款等计156.61万元。

    2、款项形成主要原因及调账原则

    长期挂账的应收及应付类款项的发生时间多为1998年以前,形成的主要原因有:

    (1)记账错误,本应计入当期费用的,长期挂往来款和应收账款,未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的,计入当期损益;

    (2)下属公司停业后并帐,未及时进行核对,对其应付类款项未及时清理,因时间久,对方公司已经不存在,不需支付,计入营业外收入;

    (3)应付工程保修款、尾款、工资、多收的房款及代收和退回的手续费等,因已过诉讼时效,可认定不须支付,计入当期损益。

    3、账务处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经核算,考虑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等因素,内部单位往来款调整将增加当期利润211.92万元,其他应收款调整将减少当期利润4.04万元,应付账款调整将增加当期利润202.55万元,其他应付款调整将增加当期利润156.61万元,累计将增加当期利润567.05万元。

    (二)进行核销处理的部分

    1、款项基本情况说明

    长期挂账的应收类款项金额总计为676.43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代垫水电费等计97.3万元;应收内部单位往来款:投资款、往来款、以前年度应收利润款等,计215.58万元;逾期未退关税、代垫的办证费及其他代付款项等,计363.55万元。

    2、款项形成主要原因

    长期挂账的应收类款项金额总计为676.43万元,涉及24家单位,发生时间多为1998年以前,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1)未及时进行催收,多数单位已经不存在,且早已超过诉讼时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2)下属公司停业后并帐,未及时进行核对,对其应收类款项进行催收的,因时间久,经办人员已经离开公司,且早已超过诉讼时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3、账务处理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经核算,考虑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和其余应收款项已按账龄分析法按5%、6%、8%、10%的比例计提了坏帐准备因素,应收账款核销将减少当期利润87.57万元,内部单位往来款核销将减少当期利润96.37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将减少当期利润7.31万元,累计将减少当期利润191.25万元。

    (三)以上处理对当期损益的累积影响

    经调账、更正处理的部分,将增加当期利润5,670,529.80元,经核销处理的部分,将减少当期利润1,912,482.43元,总计将增加当期利润3,758,047.37元。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处理银行未达帐的议案》:

    从2006年7月开始,公司组织专人对1999年以来的银行未达帐进行了清理核对,现决定对相关的银行未达帐项进行处理:

    (一)未达帐项基本情况

    未达帐项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999年~2005年。分以下四种情况;1、“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共发生25笔,涉及金额3,890,794.38元;2、“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共发生47笔,涉及金额5,942,087.23元;3、“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共发生1笔,涉及金额2,048,535.50;4、“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的未达账”共涉及银行账户26户,企业账面余额合计75,083.88元。

    (二)未达帐项涉及的主要经济事项

    1、多数为银行利息、银行手续费、银行的刷卡佣金,贷款息、印花税、回单箱管理费、在同银行或不同银行间的串户及重复记账。

    2、银行存购房订金、购房临订、房款转款入账,业主不要求开收据,相关转款收据亦不交予公司财务开具收据,故无法进行会计处理。

    3、法院强制扣款。

    4、同户名的销户转款。票据在传递的过程中产生遗失、又未及时通过相关人员补制单据,产生未及时入账。

    5、托收户较混乱。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托收专户。因有关托收款项由于报销时间滞后于托收时间,产生未达;未及时记账,进行账务处理;未及时核对账务;长期累计导致此户产生大量未达账。

    6、POS机入账数。现场刷卡收入,涉及订金、临订等等,一是业主未将刷卡单据交予现场收款员办理有关手续,以供财务入账,产生未达;二是当天的刷卡数是以扣除佣金后的总金额记入指定银行,现场收款员又未能按规定,按时、及时地将刷卡单据及收据完整地汇总,并交到财务部相关人员处进行账务处理,而企业是以实际刷卡金额入账,长期出现差异数,导致未达账项无法调整,且与未达账项的“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混同。

    (三)未达帐项处理原则及处理后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1、对于已查明原因且手续齐全的,根据未达帐的性质并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调帐处理。

    2、对于手续不全,但能分清未达帐性质的,在完善有关手续后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于尚未查明原因的,要进一步查实未达帐性质,并在完善手续后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经调账处理后,将调增收入1,715,205.89元,调增损失5,890,118.12元,减少当期利润4,174,912.23元。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7-03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上午在深圳市东部华侨城茵特拉根酒店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 年10 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监事会成员朱大华、童庆火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贺云因病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童庆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童庆火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改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处理长期挂帐的应收及应付款项的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处理银行未达帐的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全文参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7-03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深圳证监局于2007年3月20日开始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9月26日下发《关于要求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38号)(以下简称“《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我公司专门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及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安排,我公司于2007年4月启动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随之开展了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等一系列工作。现就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及深圳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原因说明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

    公司积极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加强公司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常设工作机构,制定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明确了各阶段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为扎实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学习,加强宣讲,推动全员提高认识

    自中国证监会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深圳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以来,本公司深入落实监管机关要求,先后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九次、第十次会议上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在2007年5月、6月、8月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办公例会上传达了监管机关的具体要求,围绕规范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充分保障了全员提高认识,加强工作。

    (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安排,公司对照《"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100项内容和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计划,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剖析问题,及时改正不足,并在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结合深圳证监局监管意见,起草并修订了《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以下简称“自查报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07年8月9日在指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四)虚心接受公众评议

    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至2007年9月20日接受了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公众评议,除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我们还专门设计公众评议调查问卷,就公司经营运作的独立性、规范性、透明度等向电话及现场调研的20余名投资者主动征求评价意见,收集了投资者对提升公司治理的建议,并编写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情况的总结报告》,报深圳证监局备案。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及深圳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方面

    1、《自查报告》和《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独立性不足:公司执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在高管人员任免、重大投资与资产处置、定期报告发布与利润分配方案等方面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进行事前请示和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作为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深圳市国资委要求,我公司在2007年7月以前按照《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决策工作暂行守则》的规定执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即深圳市国资委向需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推荐并依法产生董事长、董事作为其产权代表,对于企业经营中发生的重大投资事项、产权处置、资产收益及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产权代表在董事会决策前以个人名义向深圳市国资委报告,并按深圳市国资委批复意见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2007年以来,我公司已就执行产权代表报告事项进行了多次整改,具体措施包括:

    (1)2007年初,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需要报送产权代表报告事项列入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2)2007年5月开始,公司执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将产权代表报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后,再报送深圳市国资委;

    (3)公司将深圳证监局通知及时抄送深圳市国资委,并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监管要求积极与深圳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进行了沟通。2007年7月10日,深圳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明确了“把国有资产监管与国有上市公司的证券监管统一起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监管指导思想,确定了“取消书面的产权代表报告制度”的监管形式。此后,公司未再报送产权代表报告。

    (4)公司积极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于2007年9月底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2007年度向控股股东报送信息自查及整改报告》及2007年以来所有报送深圳市国资委资料的内幕知情人员信息表。

    (5)公司认真学习深圳证监局于2007年9月30日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行为加强监管的补充通知》,并及时抄送深圳市国资委。同时,公司就披露治理非规范情况和报送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出具了书面承诺,并积极争取深圳市国资委就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出具承诺。

    (6)公司已承诺在2007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结构”部分如实披露向深圳市国资委提供非公开信息的发生和整改情况。

    2、《自查报告》和《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三会运作存在问题:

    (1)《限期整改通知》指出:董事会未及时提请股东大会撤换不勤勉尽责的董事。如公司前任独立董事王方华自任职以来从未出席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在王方华连续多次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情况下,董事会未及时提请股东大会撤换。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前任独立董事王方华未亲自出席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但参与了其他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的各项议案的决策,履行了职责。此外,王方华已于2006年2月口头提出辞职并于2006年5月18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鉴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五届董事会在酝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过程中,考虑王方华的实际情况未再将其纳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未专门向股东大会提出撤换独立董事议案。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章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强化董事、监事的尽职意识,规范三会运作,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限期整改通知》指出:你公司向离任董事、监事发放津贴程序不当。第五届董事董礼和第五届监事范明月、徐世祥于离任时共获津贴12万元。发放津贴仅由董事长审批通过,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的规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于2005年4月向内退员工范明月、董礼、徐世祥发放补助40000元/人,该支出系对公司内退人员的一种补偿,属于福利性支出,但账务处理误计为董事会基金之“董事津贴和报酬”。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土地竞标授权不明。你公司董事会审议土地使用权竞标事项,只针对是否参与竞标作出决议,未审议参与竞标的价格区间。在未经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你公司实际参与土地竞标的价格主要由集团办公会议决定。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我公司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对参与拍卖的底价进行了初步测算,并随董事会议案一并提交董事审议。但由于参与土地竞拍价格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公司未对拍卖价格进行明确授权。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土地拍卖行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参与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土地竞拍,单个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内(含30%)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内(含50%)的,并且根据土地出让单位的要求无需董事会决议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处理,不再召开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参与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土地竞拍,单个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上或土地出让单位要求出具董事会决议的,董事会将在审议参与土地竞拍事项的过程中,明确授权经营班子参与竞拍的价格区间。

    (4)《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决策程序倒置,相关事项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前付诸实施。长沙浪琴湾项目和福围项目于2005年12月26日提交董事会审议,但均于2005年10月就与合作方签署了协议。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上述合作项目均基于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及项目运作的保密性需要,由公司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与合作方签署意向协议,初步明确了合作内容、方式等要素,并约定由合作方先期履行完毕部分义务后,双方才开展投资及合作后续事宜。但我公司未在协议中明确相关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导致项目前期运作的严密性存在不足。虽然上述合作项目不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期可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但公司已充分认识到由于内部控制的严密性不足给项目运作带来的潜在隐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要求,我公司已于2007 年初对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所有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及重大决策事项均需提交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审查,并就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意见,有效保障了公司决策程序的规范、完整及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5)《自查报告》指出:公司2005 年以前存在会签董事会决议情况。

    整改情况:公司已从2005年开始进行整改,完善和规范了董事会议事及决策流程,未再出现董事会决议会签情况。

    3、《自查报告》和《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1)《自查报告》指出:公司于加强治理专项活动开展前未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已于《自查报告》披露之前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部分制度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A.《公司章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发生公司被收购接管的情形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期届满前被终止或解除职务……必须得到本人认可……”,与现有规定发生冲突。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管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按照整改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第十条第二款,并将相关议案提交2007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B.《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董事会基金使用程序的规定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基金的用途包括“董事津贴和报酬”及“对经营班子特别贡献的奖励”,《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董事基金由财务部门管理,其使用经董事长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办理”。董事津贴和报酬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经营班子奖励应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长个人无权决定董事或经营班子的薪酬水平。《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董事会审议新增议题的规定不合理,第五十八条规定“董事会原则上不审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题,特殊情况下要增加新议题时,应由与会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对临时增加的会议议题进行审议并作表决”,不能充分保障全体董事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所列明的董事会基金用途包括董事会基金的使用或列支,其中“董事津贴和报酬”实质是指按照股东大会审批的金额列支董事津贴和报酬,“经营班子特别贡献的奖励”实质是指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金额列支对经营班子特别贡献的奖励,公司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亦未发生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予以使用和列支的情形。鉴于有关条款表述上容易引起歧义,公司按照整改要求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并将相关议案提交2007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4、《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工会所持下属子公司股份权属不清。公司工会分别持有深圳市振业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振业物业”)20%的股份、广西振业(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振业”)2.99%的股份、惠阳市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振业”)40%的股份。你公司认为由于工会参股上述公司的出资款均由你公司代垫,工会仅为名义持有人,实际持有人为公司。但公司未提供工会仅为名义持股的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工会所持股份权属不清。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我公司存在的工会名义持股现象,系我公司以前年度依据原《公司法》第二章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要求,由工会对公司所属企业的名义投资。新公司法实施后,我公司已开始着手清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振业物业已于2007年9月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股权(含工会名义持有的20%股权)全部转让给该公司职工,股权转让款待员工补偿安置金到位后将划归我公司;工会持有的北海振业2.99%的股权已实际出资,财务部已按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账务调整;经我公司200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工会名义持有的惠阳振业35%的股权转回公司,工会仅持有惠阳振业5%股权,工会已按持股比例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至此,公司工会对所属企业的持股情况已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理顺。

    5、《自查报告》指出:公司的日常投资者接待记录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整改情况:公司已建立日常投资者接待档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对接受调研和采访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信息披露方面

    1、《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1)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2006年3月18日,你公司发布对2005年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修正此前2005年10月28日在2005年三季报中发布的业绩预告。业绩修正公告于3月18日做出,披露不及时。

    (2)诉讼案件裁决执行情况披露不及时。你公司在2003年年报中对新城花园合作建房纠纷案件的终审情况进行了披露,新城花园案经2003年终审判决后一直无法执行,公司2004、2005年年报均未对该事项有所提及,仅在2006年年报中作出披露,披露不及时。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对此,公司将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的学习、培训、考核力度,提高认识,强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2、《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信息披露错误:你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北大附中房屋纠纷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裁令北大附中向我公司支付购房款本金、赶工费、奖励金、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人民币3123万元,报告期内北大附中已向公司支付1000万元”。你公司2005年实际收到北大附中604.38万元,2005年年报信息披露错误。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我公司2005年实际收到北大附中604.38万元,北大附中于2005年12月30日办理另外400万元的支付手续,但该款实际于2006年1月4日进账,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仍按2005年度收到款项进行了信息披露。对此,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化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强化信息传递和披露的责任意识,确保披露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一致性。

    3、《限期整改通知》指出:公司定期向大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提供未公开信息,包括月度主要财务指标快报、财务预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未按我局《关于向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将报送事项作出披露,并向我局报送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本公司已于2007年9月底就2007年度向控股股东报送信息自查及整改情况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专项报告,分别就2007年度向深圳市国资委报送产权代表报告、财务月报及年度预算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向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及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向控股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情况表》。公司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杜绝产权代表报告,并以书面承诺的形式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推进控股股东加强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并保证在年度报告中对治理非规范情况进行如实披露。

    (三)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方面

    1、《限期整改通知》指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1)你公司现金管理薄弱,以员工借款单白条抵库,冲抵现金支出。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强化备用金的管理。公司未设立单独的“备用金”科目核算,业务人员领取备用金均需要通过借款流程申请,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付款。该借款单实质上是备用金,并不是通常意义的白条抵库。为了强化备用金管理,公司针对部分借款单不及时报账的现象已制定出整改措施:

    第一,完善现金借款流程。在现金借款申请程序中明确还款期,如逾期不归还或不报账,对责任部门每逾期1天扣0.1分。

    第二,明确由出纳具体负责催收现金借款。例如,周玲莉2004年借款已经归还。

    第三,对现有现金借款已要求借款人限期还款。截至2007年10月15日,跨月的现金借款已基本清理完毕。

    第四,严格控制备用金借款的金额和时间,对于时间较长(超过1个月)的备用金借款,必须进行账务处理。

    (2)你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因核算串户导致存在大量未达帐项,长期不作会计处理;你公司对长期不使用的银行账户未作销户处理,已销户的20个银行存款账户仍存有账面金额,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对银行存款账户销户资料保存不完整。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第一,由于银行账户较多、未达帐项多,出纳长期未核对、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公司已组织专人对1999年以来的银行未达帐进行了清理核对,逐项分析成因,制定处理办法,起草了《关于处理银行未达账的议案》,提交2007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整改后,已严格要求出纳逐笔核对、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强化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由于房地产企业有销售周期长、资金量大、地域性强等特点,公司的银行账户中除了贷款户和结算户外,还包括长期未结清的按揭保证金户,此外还需按照开发项目所在的行政区划设立纳税专户,因此房地产企业银行账户较多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公司自2006年7月以来一直对银行账户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对,制定出销户方案,对部分长期闲置的账户逐步予以销户,银行账户由2006年底的87户减少至目前的49户。现仍有部分账户需要进一步清理,我们已指定专人负责对符合销户条件的账户予以销户。

    第三,公司重新调整了费用报销的付款流程,出纳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办理付款手续,收款人在费用报销单上签名,出纳办理完付款手续后交由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出纳对经总账会计审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签名,并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该项流程的调整大幅度减少了银行账户的串户现象。

    第四,按照业务类别对银行账户进行分类、专户管理,设置了工程款支付账户、费用报销账户、银行托收账户(电话费、水电费)等专用账户。通过分类、专户管理账户,能够及时发现未达帐、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未达帐项。对2006年以前发生的未达帐项由专人负责清理,目前已基本清理完毕。

    第五,完善托收账户的费用报销程序,将银行托收单据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入账,业务部门负责建立备查帐以便和收款发票进行核对,必要时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补齐收款发票。

    第六,强化未达账的对帐核对工作。每月20日前,出纳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交由财务部经理审签。对于超过一个月的未达帐项,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查明原因的未达帐项,需要编制记账凭证的须经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

    第七,完善销售现场收款工作。收款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结算工作,每日收款额与所开收据核对一致。收款员需每周到财务部交接收款收据。银行已放按揭款,如未提供放款明细单的,由资金管理员协助与银行沟通,提供明细清单以便及时入账。

    第八,加强POS机收款工作。收款员每日根据电话银行对账单、深银联对账单与开具的收据核对,并妥善保管POS机日结算单,月底做出月度报表作为对帐依据交与出纳。

    第九,针对银行单据零散、繁杂的情况,公司规范了银行单据的收取和传递。公司限定出纳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银行单据和对账单取齐,并且分类整理、列表汇总,经相关业务人员以及财务经理签字后,交由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取。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以“黄炜炜”名义开立的存折系公司美元现金户(无法以公司名义开立存折),经汇兑成人民币后,该存折已销户。

    (4)未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07年以来,公司对挂帐多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逐项分析成因,制定处理办法,起草了《关于处理长期挂账的应收及应付款项的议案》,提交2007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加强了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和催收,调整了坏帐准备的帐龄区间及计提比例,将应收款项的帐龄区间及计提比例由原来的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分别计提5%、6%、8%、10%,调整为1年以内、1-2年、2-3年、3-5年、5年以上分别计提5%、10%、30%、50%、80%,并明确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决定是否计提坏帐准备。

    (5)会计核算基础薄弱,核算存在较多差错。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公司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确实比较薄弱,我们本着“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等措施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具体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

    第一,公司结合新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通过完善会计制度明确了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如将“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下设“原值”和“累计摊销”明细科目核算,摊销时按规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强化会计队伍建设。针对财务知识更新快的特点,公司非常注重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会计人员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会计知识竞赛、后续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学习新知识,以强化会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的同时,将业务知识培训与法制教育、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促使会计人员能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个人的关系,以真实性、正确性、统一性为工作准则,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练技精业、敬业爱岗、胸怀全局、统筹兼顾,使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加强财务管理职能。公司按照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不同,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内控监督,以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完善岗位轮换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工作体系,奖优罚劣。公司本部加大对所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财务检查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所属企业制度的执行力,增强了对所属企业的监督和控制。

    第四,设置了更为科学的会计科目。公司财务部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重新设置了更为科学的会计科目。科目的设置既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特征和实际情况,整个科目体系更加清晰明了。

    (6)财务审核工作欠缺,你公司财务部对客户服务部报送的入伙情况明细表审核不严。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我公司已通过完善制度、完善业务流程、明确管理标准和责任等措施杜绝了此类事情再有发生。

    2、《限期整改通知》指出: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不明确。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我公司已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使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完善后的会计政策,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房地产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2、已签订销售合同;

    3、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已收讫全部房款;按揭方式的,已收到首期款且已办妥银行按揭审批手续;

    4、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要求办妥了入伙手续。

    综上,凭借本次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和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提高了规范运作的自觉性。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规范三会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4,848,314,044.632,965,808,358.9763.4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359,567,619.261,313,319,787.323.52%
    每股净资产5.36125.17893.5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09,955.61-105.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81-105.8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净利润50,618,904.80129,481,602.79536.10%
    基本每股收益0.2000.5115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93-
    稀释每股收益0.2000.511545.16%
    净资产收益率3.72%9.52%3.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3.72%5.46%3.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股权处置收益38,529,259.93
    营业外收入4,528,982.85
    转回的减值准备24,240,000.00
    营业外支出-1,594,385.17
    所得税-10,387,745.59
    合计55,316,112.02

        

        

        

        

        

        

        

        

        

        

        

        

        

        

        

        

        

        

        

        

        

        

        

        

        

        

        

        

        

        

        

        

        

        

        

        

    股东总数27,37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2,270,33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609,226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403,37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99,837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3,925,62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950,17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599,90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74,21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503,43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040,993人民币普通股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5.8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增加土地储备的战略部署,各项目公司积极推进土地开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较多;

    3、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536.10%,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 545.16%,主要原因为:受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的影响,上年同期可结转项目第五公社主要集中于上半年结转,而报告期内振业城一期尾盘结算面积较大,且毛利率较高;上年同期基数较小,每股收益仅为0.031元。


        

         1、公司前期披露的新城花园合作建房纠纷,经2003年11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已建成的8栋商住楼本公司分得6栋(含雄丰公司以房产折抵其借款1,300万元),雄丰公司分得2栋,本公司尚需负责上述8栋房产的收尾工程。根据上述判决,本公司经咨询深圳市尊地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预计已经发生减值,2003年度计提1,81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累计已计提3,843万元的跌价准备。本公司申请执行本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21-114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农业银行申请执行雄丰控股贷款纠纷一案中,涉及的抵押物与本公司的6栋房产紧密相连,本公司仍无法进行转让等实质性变现处理。本公司目前正和农业银行、汕尾市城区法院、雄丰公司以及龙城城建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人)等单位积极商讨、论证整体拍卖、分割拍卖或共同开发等可行性方案,因案件关系错综复杂,房地无法分离处理,涉案各方尚未就最终的执行方案达成一致。

    2、公司前期披露的金龙大厦(原“振兴大厦”)合作建房纠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我公司出资人民币1,360万元,省驻深办出资人民币816万元,停工损失费、工程修复费等费用由各方按比例共同承担。2006年9月1日,根据法院通知书,公司应支付复工建设款项2,136万元,省驻深办、金龙公司应付1,28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省驻深办、金龙公司仍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通知确定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包干建设,并承担复工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我公司已于2003年度计提2,63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该项目于2007年1月31日取得复工施工许可证,报告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目前正在竣工验收过程中,预计2007年底全部竣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000042深长城82,777,131.907.05%85,423,935.900.000.00
    000501鄂武商A768,000.000.25%7,266,000.000.005,523,300.00
    601328交通银行100,000.000.00%100,000.000.000.00
    合计83,645,131.90-92,789,935.900.005,523,300.00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07年07月02日公司董事会办室电话沟通宏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07月24日公司董事会办室电话沟通海南 韩先生公司各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08月14日公司董事会办室电话沟通南方都市报有关地产企业对外土地储备问题
    2007年0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办室实地调研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0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办室实地调研银华基金、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09月03日公司董事会办室实地调研中银国际、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项目进展情况

        

        

        

        

        

        

        

        

        

        

    账 龄计提比率
    1年以内5%
    1—2年6%
    2—3年8%
    3年以上10%

        

        

        

        

        

        

        

        

        

        

        

        

    账 龄计提比率
    1年以内5%
    1—2年10%
    2—3年30%
    3—5年50%
    5年以上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