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9名高管获授129万份股票增值权
2007年10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招商银行董事会日前审议通过一项议案,决定授予公司九名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H股股票增值权。
据招商银行披露,此次是该行首期股票增值权分配,首期将授予9名高管共129万份股票增值权,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7亿股的0.0088%。这9名高管分别是行长马蔚华、张光华、李浩等四名副行长,另外还有行长助理丁伟、技术总监徐连峰、稽核总监范鹏及董事会秘书兰奇。其中,马蔚华获授最多,获分配3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本期股票增值权总量的23.26%,其他人获授15万-9万份不等。
招商银行披露,本次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7年10月30日,每份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为39.30港元,即取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收盘价39.30港元、2007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38.34港元的较高者。股票增值权自2007年10月30日起10年内有效,自2007年10月30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另外,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已生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都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经生效的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