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博瑞传播”)2007年5月1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32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7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07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T日)博瑞传播总股本182,252,07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1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0,047,728股,本次发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13.46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07年11月7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瑞传播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7 年11月16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7年10月31日(T-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博瑞传播《配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博瑞传播 | 指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 | 指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人民币元 |
本次配股 | 指公司本次以2006年底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1.1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2007年11月7日 |
全体股东 | 指于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博瑞传播股东 |
配股对象 | 指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博瑞传播股东 |
精确算法 | 指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2007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T日)博瑞传播总股本182,252,07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1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0,047,7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7,409,289股,其余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2,638,439股。
4、博瑞传播实质控制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根据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3.46元/股。
6、发行对象:截止2007年11月7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博瑞传播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T-5日)2007年10月31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发行公告 | 上午9:30-10:30停牌 |
(T-1日)2007年11月6日 | 配股提示公告(1次) | 正常交易 |
(T日)2007年11月7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1日)-(T+5日) 2007年11月8日至2007年11月14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 全天停牌 |
(T+6日)2007年11月15日 |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网下验资,确定老股东认配比例;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T+7日)2007年11月16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正常交易 |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7年11月8日(T+1日)起至2007年11月14日(T+5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博瑞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博瑞配股”卖出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880”,配股价13.4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博瑞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博瑞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13.4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博瑞传播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46010100100143798
同城票据交换号:030901014
行内行号:3460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9653011070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7年11月13日(T+4日)17: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和名称和“博瑞传播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7年11月14日(T+5)12: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7年11月15日(T+6日)对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款的到帐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博瑞传播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1月16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博瑞传播股票将于2007年11月16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成都博瑞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博瑞传播股票于2007年11月16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07年11月16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07年11月15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07年11月15日(T+6日),登记公司对各营业部配股资金进行清算。
2007年11月16日(T+7日),配股结果公告,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博瑞传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85号
法定代表人:孙旭军
联系人:张跃铭、李良
电话:028-87651183
传真:028-87651183
2、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栋
法定代表人:范剑
保荐代表人:粟建国、鲁宾
项目主办人:李皓
联 系 人:周展、曹媛、任强、程瑶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企大厦A座4楼
电话:010-88092288
传真:010-88092037
特此公告
发行人: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3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