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2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临时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参会表决票。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包括合计80.43亿元的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研发项目。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考虑到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现决定以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投入。调整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1、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自主品牌建设一期、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一期、增资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上述资金总需求合计93.50亿元。
2、权证行权募集资金投向
自主品牌建设二期、乘用车收购兼并、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设备投入、商用车收购兼并项目。
上述资金总需求合计99.62亿元。
(二)《关于调整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规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对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决定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规模调整为不超过630,000万元,即不超过6,300万张。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预计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仍将遵守其2007年9月21日作出的承诺,即“承诺行使上海汽车拟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优先认购权,最少认购人民币8亿元,即不少于800万张。”
五、其他事项
公司已于近日启用新互联网址www.saicmotor.com,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