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7年10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总结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收购廊坊开发区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364万元、36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汉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科通用机电销售中心持有的廊坊开发区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4%、3.6%的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盛远房产100%的股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设立廊坊开发区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北药祥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廊坊开发区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800万元,北京北药祥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7-01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总结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 年3 月19 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河北证监局《关于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冀证监发[2007]24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冀证监发[2007]81号)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安排,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8月19日-9月10 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9 月10日-10月10日接受了公众评议,10月10日起对活动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概况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组织安排
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小组,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为小组成员。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与协调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财务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为活动提供支持。通过上述安排,为公司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形成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合力及推动力。
(二)各阶段时间安排及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对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时间及进度安排如下:
1、2007年8月19日-9月10 日,为公司自查阶段并出具自查报告。
在此阶段,公司首先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的时间、进度及责任人。随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收集了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中小企业板违规警示录等内容资料,同时还对公司所有公司治理的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等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将相关资料及整理情况发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及自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经过反复沟通形成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上述两项报告2007年9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07年9 月10日-10月10日为公众评议阶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同时在全景网开通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还设立了专门的电话、网络平台及电子信箱。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监督、评议,公司还公布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河北证监局的公众评议信箱。
在评议期间,公司安排专人及时接听、收集公众投资者的电话、邮件,对相关问题进行归纳,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将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提交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
3、2007年10月10日-10月25日为公司整改提高阶段
公众评议阶段结束后,公司对前一阶段自查及公众评议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汇总。10月15-16日,河北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上述活动,明确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的要求,提出了公司整改、提高的措施并付诸实施。最后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总结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公司自查及公众评议活动,公司认为,自上市以来,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行为,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运行良好,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公司治理状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但是,自查中仍发现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有待改进与提高: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采取了现场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电话接受投资者的询问、网上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栏目等方式,形式上比较单一,未能有效地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
整改及落实情况:通过自查及公众评议,使公司上下充分认识到,作为公众公司拥有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的重要性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艰巨性。公司将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通过充分、完整、及时地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1)在日常接待投资者来电、来函和来访的工作中,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热情、耐心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对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事先作好充分的准备,对一时难以回复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后及时做出答复,保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向投资者提供信息;
(2)积极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栏目,及时更新有关信息,为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建立最为方便、快捷的通道。
(3)及时收集整理公司投资者管理管理邮箱中的投资者邮件,分类整理后将答复发回发信人。
(4)公司已着手建立投资者资料库,以便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资料库中登记的投资者邮寄公司定期报告和企业宣传资料,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投资者提醒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
(5)公司已着手与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记者联系,在适当时邀请其参观访问公司,促进证券市场相关人士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深入了解;
(6)公司非常注重机构投资者和外部中介组织对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正在与中介机构积极沟通,以便加强合作,获得更专业化建议和帮助;
(7)加强对各分、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控制。由于公司业务分布于四省八市,部分投资者自行前往各地现场考察,为了为这些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公司董事会秘书专门前往各外地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以便尽可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同时又保证相关活动符合信息披露的规定。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学习、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等人的主动信息披露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等方面均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整改及落实情况:作为一家新上市的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实际运作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为了增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自律”意识和学习意识,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违规警示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定期编辑《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参考》发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增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的学习意识,提高其 “自律”意识及工作的规范性。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在本次专项活动期间,除了组织董事、监事高管认真学习外,还对外地各分、子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于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重点问题,还专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分析、讨论,确保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3、公司重新制定了 “三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各项制度有待于严格、准确地实施。
整改及落实情况:在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对包括三会规则在内的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从形式上来看,各项制度均已建立,但是能否严格贯彻、准确地实施尚有待时间的考验。如何迅速的完成从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的转变,树立公众公司的意识,是摆在公司全体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公司一方面加强对管理层、员工的培训,使其尽快了解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对上述制度实施的监控力度,对实际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实践中强化规范意识。从整改落实情况看,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已取得明显进步。
4、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但委员会的功能尚待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的工作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整改及落实情况:从自查情况来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均已建立,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际运作中,四个委员会均已开展工作,特别是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较好地展开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专门委员会的如何合理、充分的发挥其职能,尚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公司将从多方面来强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功能。
公司董事会决策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治理水平。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已着手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
(1)加强对公司董事的培训。以公司内部培训与证监局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使公司董事对董事的职责、义务及履行职责的方式、途径有清晰的了解,熟练掌握各项政策及制度。
(2)合理安排公司董事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有效避免和尽量减少因董事工作与公司董事会会议时间安排上发生冲突,调剂不过来而无法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以保证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
(3)考虑制订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的出勤考核和绩效管理制度。
(4)认真做好董事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会、经营班子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对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提早做出安排,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完整、及时地将会议资料及辅助文件报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在对会议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做出判断后,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将会议材料发给公司董事、监事,以便相关人员有充裕的的时间审核材料,发表意见。在此过程中,根据董事、监事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补充、完善会议材料,确保董事会能高效、高质量的做出决议。
5、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还未采取过网络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未能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权。
整改及落实情况:鉴于公司上市不久,上市后股东大会只召开过一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以后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须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审核过程中,积极采用网络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
(二)河北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7年10月15-16日,河北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公司提出了口头整改意见。河北证监局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三会运作质量,注意对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同时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不断摸索具有公司特色的治理方法。公司已就河北证监局的上述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综合评价意见的整改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治理情况出具了《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综合评价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认为,公司治理机构较健全,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未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治理状况及提出的整改计划基本符合《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但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内部决策程序,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层重大项目决策的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需继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应进一步加强。
《意见》建议公司应当以本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要求及建议,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内部管理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确保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使得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能迈上一个新的高度。
(四)公众评议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在公开征求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未对公司治理状况发表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借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良机,继续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认真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合理化建议。
三、整改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总结报告》已于 2007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
通过开展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了难得的机会,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契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推动公司朝着规范、自律、创新、发展的目标迈进,切实提升公司质量,保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规范的运作、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7-01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参加了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2.71亿元购得编号为2007-14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土地位置:2007-14宗地位于廊坊市南外环以北、瑞丰道以南、规划路以东、建设路以西。
2、地块面积:出让面积共计74992平方米(折合112.488亩)、容积率≤1.8,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
3、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其中商业用地40年)。
4、土地价格:人民币271,000,000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5、备查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