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8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委托高培勇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戚聿东独立董事委托骆小元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张明远独立董事委托卢建平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翟鸿祥、行长吴建、财务负责人刘熙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刚、魏开文,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529,619,292 | 444,939,527 | 19.0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12,629,671 | 11,642,795 | 8.48% |
每股净资产(元) | 3.01 | 2.77 | 8.6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35,780,291 | -449.5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2 | -449.5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净利润(千元) | 622,165 | 1,632,182 | 19.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39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5 | 0.39 | 25.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0.41 | 7.14% |
净资产收益率 | 4.93% | 12.92% | 6.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4.94% | 13.74% | -3.5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千元)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6 | ||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 -8,5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97,845 | ||
非经常性损益对应的所得税 | 1,836 | ||
合计 | -103,123 |
注1.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利润的数据及指标,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公司2006年执行了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该规定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面实质上与新会计准则基本一致,故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9,888户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69,737,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59,446,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 54,240,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215,56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2,930,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32,784,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48,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42,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452,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2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合计 | 417,898,961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07年9月30日 | 比上年度末增减 | 主要原因 |
贵金属 | 350 | -95.59% | 贵金属减少 |
拆出资金 | 5,983,043 | 130.94% | 拆出资金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613 | 100.00% | 衍生金融资产增加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6,136,267 | 189.6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07,695 | -82.3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
其他资产 | 2,624,686 | 76.26% | 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增加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50,337,115 | 116.97%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 |
拆入资金 | 153,957 | -92.05% | 拆入资金减少 |
衍生金融负债 | 1,138 | 100.00% | 衍生金融负债增加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5,381,262 | 76.2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950,422 | 72.77% |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应付利息 | 2,264,755 | 37.79% | 应付利息增加 |
应付债券 | 17,870,000 | 185.92% | 报告期发行混合债和金融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268 | -72.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
未分配利润 | 1,907,590 | 158.69% | 报告期净利润转入 |
利润表项目 | 2007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主要原因 |
利息净收入 | 7,931,337 | 49.26% | 利息净收入增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347,241 | 54.63% | 中间业务增长 |
其他业务收入 | 46,994 | 49.17% | 其他业务收入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782,540 | 43.84%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2,912,231 | 74.97%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
其他业务成本 | 4,522 | -87.09% | 其他业务成本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0,008 | 48.51% | 营业外收入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124,966 | -51.80% | 营业外支出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1,043,526 | 61.41% | 所得税费用增加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备注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大集团有限公司 |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0%。 | 未违反做出的承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北京万年基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万年永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二十四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5%,在三十六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0%。 | 未违反做出的承诺 |
注: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至报告期末,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1)联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21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法人持股)于2006年9月16日被司法拍卖,买受人为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持股),并于2006年9月29日办理完过户手续。买受人北京京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2)因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曾代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对价,公司原股东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1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有法人持股)偿还给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境内法人持股)并于2006年11月27日办理完过户手续。
除上述(1)、(2)事项以外,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无其他变动情形。
3.3.2公司股东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受让的本公司4.16亿股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的锁定期做出如下承诺:自股份交割日起的5年内不会出售、转让、托管、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受让股份的全部和/或任何部分及相关权益,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受让股份项下的任何权利转让或质押给任何人士,除非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相悖要求。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持有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持股数量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00 | 3.03% | 53,125,000 |
董事长:翟鸿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7—3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9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9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14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培勇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戚聿东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骆小元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张明远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卢建平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翟鸿祥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07年第三季度市场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7—3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10月26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了题为《华夏银行不良贷款稳降借新还旧日增 哪个是真相》的文章,该文对本公司不良贷款及借新还旧业务进行了分析及推测。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报道,本公司现澄清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银发[2000]303号),对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应列为正常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本公司借新还旧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条件执行,不存在以借新还旧掩盖不良贷款的情况。
(二)截止2007年9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74.58亿元,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正常1%、关注2%、次级25%(上下浮动20%)、可疑50%(上下浮动20%)、损失100%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73.48亿元,拨备覆盖率98.52%。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公司贷款准备充足率为113.61%,高于监管要求的100%水平。
《证券市场周刊》报道涉及本公司贷款33户、贷款余额8.72亿元,其中:北京国利能源有限公司28000万元贷款未办理过借新还旧,企业经营正常,贷款不欠息、不逾期;中高实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17705万元贷款虽办理借新还旧,但企业经营基本正常,贷款不欠息、不逾期;其他贷款发生过借新还旧,已适时分类为后三类不良贷款。
其中:德隆系余额0.61亿元,五级分类为可疑类,已按60%-75%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德恒证券违规理财系列余额0.47亿元,五级分类为损失类,已按100%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农凯系余额1.88亿元,其中1.00亿元次级类,已按25-31%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0.88亿元为损失类,已按100%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上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符合监管标准。
(三)本公司严格执行授信业务调查、审查、审批制度及操作规程,且所有业务操作在本公司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不存在报道中“内外勾结”等内控制度缺陷的情况。
(四)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将信贷业务信息、担保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不存在“未按规定将信贷业务信息、担保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的情况。
(五)2002年飞天系企业与本公司上海分行开始信贷业务合作,信贷业务13000万元,其中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上海复旦安正光子网络有限公司1800万元、上海安正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00万元、上海东方国际防伪有限公司1700万元。飞天系风险出现以后,本公司积极开展风险处置工作,通过现金收回、核销等措施,逐步退出飞天系企业信贷业务,累计现金收回飞天系业务9129万元、核销3871万元。目前本公司已实现全额退出,飞天系信贷余额为0。
(六)本公司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有关本公司的任何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