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6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精神,按照湖北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本公司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全面的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07年5月8日,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传达《通知》要求,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公司经营层和子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学习公司治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布署了公司治理工作。
2007年7月4日,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沟通平台的公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2007年7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表决通过《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分别报送湖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于2007年7月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本公司按要求将公司治理文件均挂在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开设的“上市公司治理情况专项活动”中,供投资者查阅和评议。
公司还积极配合湖北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召开的座谈会及现场检查工作,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了书面考试。
2007年10月26日,本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的通知》。
二、对公司自查及湖北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一)内控体系的完善
整改措施: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为基本要求,结合公司正在推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由董事长直接领导,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由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组成内控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内控制度,完善内控体系。
整改时间:2007年8月31前完成。
责任人:总经理、内审部。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公司成立专班,以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制定了《标准化管理办法》、《设计和开发管理办法》、《设备备品备件计划及申报的管理规定》,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规定》、《印信管理制度》及薪酬、社保方面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体系已较为完善,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运作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为保证公司内控制度的长期有效性和完备性,公司还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二)资本市场创新
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将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资本市场的新政策、新动向,充分重视和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加强资本运营,促进实体产业的发展,不断地将公司做大做强。
整改时间:贯穿公司以后的整个发展历程。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完成情况:
公司决策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对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的研究和把握,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
2006年,为解决公司“2万吨子午轮胎钢帘线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较早尝试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2006年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87号《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资者成功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亿元。
近几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为了促进公司房地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已十分必要。公司2007年10月9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2007年10月2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 年公开增发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增发不超过1.8亿股,拟募集资金28亿元用于“水岸星城三、四期”、“孝感福星城”及汉阳、恩施几个项目的开发。目前公司正在整理增发的申报材料,力争尽快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公司以后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方式多渠道的开展融资活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
(三)、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地开展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促进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其权利、义务和责任,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掌握作为董、监事、高管应具备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运作能力。
整改时间:贯穿公司以后的整个经营发展过程。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完成情况:①公司已经按要求组织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及控股股东按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②今年1-8月,公司组织了五次大范围的培训工作。其中三次是传达学习证监会、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的事项,两次是传达学习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且按照湖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组织了座谈、讲解和考试,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湖北证监局。③公司将根据湖北证监局的整改建议,积极加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公司计划以后每年组织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就公司治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三次,并有计划地安排董事、监事、其他高管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湖北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学习和培训,促进其掌握作为董、监事、高管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增强董事、监事、高管勤勉尽责意识,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公司章程》中个别地方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内容不相符。
整改措施: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使之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符。
整改时间:2007年8月31前完成。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
完成情况: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本公司章程中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不相符的地方进行了修改,本公司章程现已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完全一致。
三、对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
本次公司治理活动中,本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本公司治理的评价意见。
公司通过此次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在制度建设、管理协调、规范运作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公司将以此次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长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规范的经营运作下获得长期健康发展。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