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批量转换是指:广发证券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对在广发证券营业部内只开通上述银行银证转账业务或已选择上述银行作为其存管银行的存量客户,经广发证券与上述银行数据核对无误后,将其分批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批量转换后,不影响客户正常的证券交易与银证转账。
二、实施批量转换的时间及营业部范围:
1、11月2日实施中国建设银行批量转换的营业部范围:原武汉证券沈阳南四经街营业部、黄石市府路营业部、荆州北京路营业部、武汉珞狮路营业部、武汉惠济路营业部、武汉和平大道营业部(含武汉建设一路营业部)、武汉青年路营业部。
2、11月9日实施招商银行批量转换的营业部范围:广州体育东路营业部、黄石市府路营业部、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沈阳南四经街营业部、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武汉和平大道营业部(含武汉建设一路营业部)、武汉珞瑜路营业部、武汉珞狮路营业部、武汉青年路营业部、武汉花桥营业部、武汉鹦鹉大道营业部、武汉万松园营业部、武汉沿江大道营业部(含武汉江汉路营业部)和武汉惠济路营业部。
三、 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
凡已在我司本次实施批量转换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银证转账的规范账户客户。
对原有多银行转帐关系的客户,我司将根据其最近一年(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最后一笔银证转账操作所指向的银行作为该客户的存管银行。在上述时间段内如客户未进行银证转账操作,且在本次批量转换实施日前未指定第三方存管银行的,由我司为其指定其中一家转账银行为存管银行。
四、 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需在转换实施日后三个月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对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资金“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
2、成功转换的客户可通过广发证券当地委托电话进行银证转账操作。成功转换且已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客户,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
3、成功转换的客户也可通过建行的电话银行(95533)、招行的电话银行(95555)进行银证转账操作。
4、成功转换且原已开通多个银行银证转账业务的客户,其他银行的银证转账将停止使用。
5、对无银证转账关系的客户,我司将为其指定一家存管银行,详情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
五、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若客户在转换实施日后有即时的交易需求或资金转出需求,我司特别提示客户在转换实施日之前,按原银证转账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划转。
六、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