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调查
  • B7:广告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环球财讯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广告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11 月 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时事·海外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时事·海外
    降息效应提前显现 美元跌落谷底
    日央行维持现行利率水平不变
    东京证交所筹建“亚洲创业板”
    日六大金融集团纯利预计降半
    英国将加强对冲基金监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原武汉证券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美经济三季度强劲增长3.9%
    最新全球竞争力排名出炉
    中国名次上升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原武汉证券营业部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2007年11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我司第三方存管系统运行的情况,鉴于我司收购武汉证券公司营业部已正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我司定于2007年11月2日(星期五)收市后对原武汉证券部分营业部实施中国建设银行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实施工作,并于2007年11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线运行;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收市后对原武汉证券营业部实施招商银行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的实施工作,并于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批量转换是指:广发证券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对在广发证券营业部内只开通上述银行银证转账业务或已选择上述银行作为其存管银行的存量客户,经广发证券与上述银行数据核对无误后,将其分批转换为第三方存管客户。批量转换后,不影响客户正常的证券交易与银证转账。

      二、实施批量转换的时间及营业部范围:

      1、11月2日实施中国建设银行批量转换的营业部范围:原武汉证券沈阳南四经街营业部、黄石市府路营业部、荆州北京路营业部、武汉珞狮路营业部、武汉惠济路营业部、武汉和平大道营业部(含武汉建设一路营业部)、武汉青年路营业部。

      2、11月9日实施招商银行批量转换的营业部范围:广州体育东路营业部、黄石市府路营业部、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沈阳南四经街营业部、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武汉和平大道营业部(含武汉建设一路营业部)、武汉珞瑜路营业部、武汉珞狮路营业部、武汉青年路营业部、武汉花桥营业部、武汉鹦鹉大道营业部、武汉万松园营业部、武汉沿江大道营业部(含武汉江汉路营业部)和武汉惠济路营业部。

      三、 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

      凡已在我司本次实施批量转换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银证转账的规范账户客户。

      对原有多银行转帐关系的客户,我司将根据其最近一年(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最后一笔银证转账操作所指向的银行作为该客户的存管银行。在上述时间段内如客户未进行银证转账操作,且在本次批量转换实施日前未指定第三方存管银行的,由我司为其指定其中一家转账银行为存管银行。

      四、 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需在转换实施日后三个月内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对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资金“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

      2、成功转换的客户可通过广发证券当地委托电话进行银证转账操作。成功转换且已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客户,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

      3、成功转换的客户也可通过建行的电话银行(95533)、招行的电话银行(95555)进行银证转账操作。

      4、成功转换且原已开通多个银行银证转账业务的客户,其他银行的银证转账将停止使用。

      5、对无银证转账关系的客户,我司将为其指定一家存管银行,详情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

      五、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若客户在转换实施日后有即时的交易需求或资金转出需求,我司特别提示客户在转换实施日之前,按原银证转账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划转。

      六、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