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江苏连云港市新浦区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内容:
序号 | 议案题目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本次会议资料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 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联系地址:江苏连云港市新浦海昌南路58号公司董秘办
4、邮政编码:222001
5、联系电话:(0518)85521990;传真:(0518)85521990
6、联系人:程凡、宗韬
附: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具体授权事项为:
(请在选定的表决意见栏填写“√”)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07-1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我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部署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自查、接受公众评议、整改提高等阶段,现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自查阶段
1、2007年5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通知》要求,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组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自查计划。
2、2007年6月,各部门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由企业发展部汇总自查结果、整改计划,形成自查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3、2007年7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众评议阶段
2007年7月7日,《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布了公众咨询电话、传真、邮箱、网络交流平台,接受社会公众评议,企业发展部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各渠道的公众评议。
(三)整改提高阶段
公司根据自查、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认真制定、落实整改计划,并形成《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落实整改计划,截至报告日,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1、针对公司部分规章制度需要修订完善的治理情况。
截止报告日,公司已经按计划完成了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通过7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已通过7月6日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通过7月1日董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已通过7月1日监事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公司计划在本年度内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提交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针对公司需要提高信息披露准确性的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打补丁”现象。
3、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计划,公司集中组织了一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专题学习相关证券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同时将法规文件汇编成册,书面报送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阅读学习,并作为日常工作手册,指导工作。另外,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长期持续开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自律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
今年7月7日起,公司设立了专项活动的咨询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网络交流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截止报告日,公司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江苏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一)对江苏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康缘药业公司治理的监管意见函》(苏证监函【2007】238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函”)。针对《监管意见函》的整改建议,公司研究制定整改计划,逐条分解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工作。
公司已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将于年度内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完善三会运作工作
(1)完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完善了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格式,严格按照规范载明授权人对股东大会每一个审议事项的表决指令。
(2)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要求,完善三会记录,杜绝记录页和签字页分开现象。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
(1)增强公司内审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审计部将汇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妥善保存审计资料,及时反馈审计意见,加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
(2)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的作用,增加会议频次,加强公司与专业委员会的沟通,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二)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截止报告日,公司未收到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整改建议。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所起的作用及效果
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在以后工作中,不断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