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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皮玻璃搬迁补偿再添8亿元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因计划从浦东济阳路100号地块搬迁出去,耀皮玻璃此前曾一举获得上海申江集团10.1亿元的土地补偿。而今日耀皮玻璃又宣布,公司因搬迁事项再获8亿元相关设备等补偿。此外,公司一家子公司也因将从浦江两岸搬迁而将获得7000万元补偿费用。

      实际上,上次耀皮玻璃于5月26日披露搬迁事项时,即透露了所获10.1亿元补偿只涉及土地补偿,有关玻璃制造涉及的设备重置及工厂重建等,公司和申江集团还在商谈之中。此次,耀皮玻璃再度获得的8亿元补偿就与后一项有关。

      耀皮玻璃今年5月2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及加强对两岸土地控制,配合和支持上海世博会配套市政工程动迁之需要,结合公司新一轮资产重组和加快发展的规划,公司同意将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济阳路100号地块(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设备、码头等)转让给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土地储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搬迁补偿金额为10.1亿元。

      今日,耀皮玻璃再度发布公告指出,鉴于济阳路100号地块的搬迁,涉及生产设备重置和工厂重建,以及因搬迁对公司运行成本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而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等因素,公司与申江集团于2007年11月1日签署了《搬迁补偿补充合同》,约定补充搬迁补偿金额8亿元。公司对此也表示,公司在该地块的转让中所获得的全部补偿款项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耀皮玻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阳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位于济阳路88号的地块也需要搬迁。耀皮玻璃今日表示,根据阳光公司与上海申江集团于2007年11月1日签署的《搬迁补偿合同》,阳光公司位于济阳路8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等)将转让给申江集团实施土地储备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阳光公司将总共获得人民币7000万元的补偿金额。

      因搬迁事宜,耀皮玻璃母公司将一共获得18.1亿元的补偿,控股子公司将获得7000万元的补偿。对相关事宜,耀皮玻璃前后的表态都颇为一致,公司认为通过这些资产交易,公司将获得较大金额的现金流入,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