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热甫过 地产巨头又赛债券融资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通过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的股本融资拿走数千亿元资金后,房地产上市公司又竞相发起了债券融资竞赛。截至昨天,6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上限已经达到157亿元。
长江电力40亿元公司债是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它是沪深股市第一家发行公司债的公司。但到昨天为止,已经至少有金地集团、保利地产、北辰实业、万科、中粮地产、新湖中宝等6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宣布启动债券再融资程序,它们债券融资金额的上限合计为157亿元。其中,最多的是万科的59亿元,最少的是中粮地产和金地集团的12亿元。目前,金地集团的发债计划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而保利地产和万科的发债计划已经获得了股东大会通过,北辰实业、中粮地产、新湖中宝的发债计划则还停留在董事会通过阶段。
中粮地产10月30日公告表示,公司发行12亿元公司债的用途有两个:一是以2.4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二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实,不只是中粮地产如此,其他计划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募集公司债的目的也大同小异。对比这些公司前后情况可以发现,它们几乎都在推出发行公司债计划之前大量地获取了土地。通过公司债所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揭示出它们高企负债率的渊源所在。
但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债不大会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主流再融资方式,毕竟公司债会直接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眼下集中发行公司债,只是房地产上市公司短期内不宜频繁再度进行股本融资而采取的权益之计。今年以来,不断被刷新的“地王”记录中,频频闪现着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身影。在发行公司债之前,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的股本再融资,为这些房地产公司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一段时间之后,房地产上市公司依然会再采用增发这种可以一下子募集巨额资金的再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