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
(上接封一版)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97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1月5日
3、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4、股票代码:601857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3,020,977,818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0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承诺:“自中国石油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中国石油A股股份,也不由中国石油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但经境内有权机构批准我公司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0亿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30亿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07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联席保荐人(排名不分先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179,020,977,818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蒋洁敏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邮政编码:100011
6、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石油勘探生产和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油气、石化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除外);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转让权益的对外合作合同项目的石油勘探开发生产业务。
7、主营业务: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8、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9、电话号码:(010)8488 6270
10、传真号码:(010)8488 6260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电子信箱:xwzou@petrochina.com.cn
13、董事会秘书:李怀奇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董事11名,列表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所占比例 | 限售期限 |
中国石油集团 | 157,922,077,818 | 86.29% | 36个月1 |
本次发行A股股东: | 4,000,000,000 | 2.18% | |
其中:网下配售部分 | 1,000,000,000 | 0.54% | 3个月 |
其中:网上资金申购部分 | 3,000,000,000 | 1.64% | 无 |
H股股东 | 21,098,900,000 | 11.53% | 无 |
总计 | 183,020,977,818 | 100% |
(2)监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监事7名,列表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蒋洁敏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段文德 | 执行董事 |
郑 虎 | 非执行董事 |
周吉平 | 非执行董事 |
王宜林 | 非执行董事 |
曾玉康 | 非执行董事 |
贡华章 | 非执行董事 |
蒋 凡 | 非执行董事 |
董建成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刘鸿儒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Franco Bernabè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1名,列表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57,922,077,818 | 86.286% |
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9,471,000 | 0.043% |
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9,471,000 | 0.043% |
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05L-FH001沪 | 64,004,000 | 0.035% |
5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56,797,000 | 0.031% |
6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46,249,000 | 0.025% |
7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42,867,000 | 0.023% |
8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42,468,864 | 0.023% |
9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30,630,220 | 0.017% |
1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26,580,000 | 0.015% |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公司副总裁贾承造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面值总计人民币10万元。
除以上披露的本公司副总裁贾承造先生持有本公司债券外,截至目前,本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唯一的发起人及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在本次发行前,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88.21%的股份。
中国石油集团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之一。中国石油集团是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的注册资本为24,044,002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约为13,965.3亿元,净资产约为8,758.6亿元,200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约为1,057.6亿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13,920.1亿元,净资产9,937.0亿元,2007年1至6月实现净利润636.8亿元。(2007年1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本结构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王福成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温青山 | 监事 |
孙先锋 | 监事 |
张金铸 | 监事 |
秦 刚 | 职工监事 |
李勇武 | 独立监事 |
吴志攀 | 独立监事 |
注1:经境内有权机构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蒋洁敏 | 总裁 |
段文德 | 高级副总裁 |
廖永远 | 副总裁 |
贾承造 | 副总裁 |
胡文瑞 | 副总裁 |
孙龙德 | 副总裁 |
沈殿成 | 副总裁 |
刘宏斌 | 副总裁 |
周明春 | 财务总监 |
蔺爱国 | 总工程师 |
李怀奇 | 董事会秘书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000,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16.7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10亿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30亿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6,800,000,000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10月31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39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556,707,776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501,000,000元;审计费6,900,000元;律师费6,912,251元;股份登记费3,033,700元;发行手续费5,740,179元;印花税33,121,646元。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0.14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6,243,292,224元
七、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3.58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数之比计算,其中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未考虑2007年下半年的利润影响;股本总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74元(按本公司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联席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联席保荐人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电话:(010)8458 8888
传真:(010)8486 5023
保荐代表人:宋永新、李永柱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964
保荐代表人:丁晓文、乔捷
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任松涛、康翰震
二、上市联席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联席保荐人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对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