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27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07年11月1日上午以传真形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董事李海宝委托董事李少华代为表决,实到董事10名。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包头市荣资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
四、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12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银行贷款和9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德盈润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银行贷款和9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上述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对外担保的专项公告详见2007年9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为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对外担保的专项公告详见2007年10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07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参加会议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联系方式: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6032
联系电话:0473-4663855、4661487
传 真:0473-4663855
联 系 人:谢圣正
九、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 议 案 名 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题1 | 《关于公司为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银行贷款和9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的议案》 | |||
议题2 | 《关于关于公司为德盈润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银行贷款和9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议案》 | |||
议题3 | 《关于为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受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