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1月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贵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本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历经自查、公众评议及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目前已按要求基本完成了治理活动各阶段既定任务。现将有关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1、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于2007 年4 月初专门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董事会2007年重要工作,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孙新华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安排和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计划,并按要求报备安徽证监局。
2、5月1日至30日,按照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公司各有关部门、各控股子公司认真对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列举的自查事项所要求的五大类 100 个问题,逐条进行内部自查。如实反映公司近三年公司治理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3、2007年6月上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项小组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后进行了认真分析、整理和汇总,对整个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复查确认,于6月下旬形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初稿,并报安徽证监局进行审核。
4、 2007 年7 月30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2007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布了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的专门电话和邮箱。
5、2007年7月1日至7月31日接受公众评议,公司为此专门设立了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对于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
6、2007年9 月12日,安徽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在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后,在职干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规定,深刻领会和把握《通知》精神的基础上,按照公司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要求,就本公司治理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照,找出了以下本公司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公司着手对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完善修订并强化执行, 进一步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定期针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经济运营、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薪酬与考核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评估,尤其是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审慎、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分析、论证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的清晰性、可行性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加强公司治理做出贡献。
2、需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性。
对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配备进行必要的充实和加强,由原来的兼职人员改为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筹划、探索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新模式,拓宽沟通渠道,适时举行路演推介,组织投资者见面会等。
3、需进一步提高子公司对信息披露的认识高度和适应性。
公司于2007年8月底已将新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送到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明确其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要求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报告信息。于9月份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三次信息披露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强化了业务水平,规范了信息披露的程序,提高其信息披露工作能力。并加强了对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其贯彻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敦促其执行。
三、公众评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设置了专门电话和信箱,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活动期间,公司未收到来自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安徽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 年9月12日安徽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现场检查,进一步指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规范运作方面
通知函指出:1、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中个别董事未签字;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属有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相关董事参会时对会议决议均已进行过投票表决,现进行了补签完善。公司已敦促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细致、准确、完善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材料的规范性。
2、个别董事会会议通知日与开会日在同一天,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属工作人员在拟写会议通知日期时的笔误。公司已强化了对有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和考核,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细致性、准确性、规范性,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通知函指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与招股说明书中计划不符,给公司的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带来影响。
整改措施: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核心项目“裕溪口现代煤炭配送中心项目”已实现竣工试投产,公司并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原“西江汽车滚装码头项目”经2006年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变更为“朱家桥十万标准集装箱一期工程”项目,该变更项目已于2007年10月下旬正式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原“荻港综合码头”项目由于客观原因一直未能实施,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
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慎重研究对待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其变更,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审慎投入,并对相关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作及时的信息披露。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通知函指出:目前,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形式还比较单一,与投资者缺乏较为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学习先进典型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模式,拓宽沟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多样性、专业性和系统性。
(四)董事会秘书室工作方面
通知函指出:目前,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较少,有些还是兼职,董事会秘书还承担了大量其它工作,不能满足相应的工作要求。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进一步重视董事会秘书工作,积极为董事会秘书履责创造条件,并对董事会秘书室人员配备进行必要的充实和加强。
(五)董监事培训方面
通知函指出:公司对董监事后续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高度重视董、监事的培训工作,按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董监事培训。
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2007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将严格落实相关建议,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六、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以及下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司治理的打算。
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查找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整改,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环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并对治理情况提出了宝贵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对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
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作为重要契机,按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对董、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司管理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推动公司治理朝着规范、诚信、自律、创新的方向健康发展。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