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专版
  • 6:观点·评论
  • 7:金融·证券
  • 8:时事·国内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广告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上证研究院
  • A9:信息大全
  • A10: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广告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B9:艺术财经
  • B10:艺术财经
  • B11:艺术财经
  • B12:艺术财经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基金·基金投资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中国基金业十年大巡礼
  • C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互动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人物
  •  
      2007 年 11 月 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5版:维权在线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5版:维权在线
    新法出炉 投资者维权再添利器
    股权转让
    是否需工商部门登记
    对资产注入
    进行路演的做法好
    原始股投资 梦幻终成空
    股票账户“休眠”
    百万资金遭冻
    治理造假应从源头抓起
    真正树立司法的权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股权转让是否需工商部门登记
    2007年1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晓同志:

      我受让股份公司的股权后,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我想知道:法律是否规定股权的转让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法律是否承认股权转让有效?

      江苏 陆先生

      陆先生:

      股票是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对于股份公司股票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从两条法律规定看,不论是记名股票还是无记名股票,其转让行为都不用到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手续,如背书、交付等,转让行为即为有效,法律是承认其效力的。

      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