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商主义后期,法国出现了新的经济学派别。与重商主义相对立,这个学派重视农业,史称重农学派。
重农学派是在反对法国封建旧政权的特定历史背景下诞生的。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前夜,法国社会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同期的英国。1642年至1649年,英国就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到1689年,光荣革命宣告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生产力突飞猛进,英国也逐渐步入了工业革命进程。与此相比,法国封建王室的专制政权相反却得到了进一步巩固,落后的封建性农业仍居支配地位,推行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重商主义政策使得工商业得以发展,却进一步破坏了农村经济,致使国家财政困难,经济问题严重,农民生活更是日益贫困。与此同时,封建行会制度、许可证和贸易管制等国家干预政策和专制制度阻碍了法国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重农主义应运而生,犹如一股清新的微风吹进了腐朽的法国社会。
说到重农学派,就不能不说说它的创始人和重要代表弗朗斯瓦·魁奈(1694-1774)。据说这位大师因为某些原因到十一岁时仍然目不识丁,不过却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轶事。他曾有一次微明即起,从家里出发,步行几十公里到巴黎,买到所要的书,在当天回家的途中,就把它阅读完了,显示出惊人的求知欲。这样我们或许可以理解,早年精于心医学和哲学研究,给路易十五当过医生,在62岁时才开始投身经济学的魁奈,后来居然成为了经济学大师,跻身于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行列。
以魁奈为首的重农学派认为,财富是物质,是使用价值,来源于生产而非流通领域,生产而不是交换才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在一切经济部门中,只有农业才生产新的财富,才是真正的生产部门,工业、贸易等都是非生产性的。只有农业才产生剩余,土地所有者以地租形式获得了这些剩余,对其他人征税最终会转嫁给土地所有者,于是主张对土地所有者征收直接税。
重农主义还把“自然秩序”的概念引入经济学思想,认为自然规律统治着人类社会,人类的活动应该与自然规律保持一致。自然规律赋予个人以享受自己劳动果实的自然权利,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规定的基本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让人民去干他们乐意的事情而不要政府干预”,政府除了保证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障,如生命、财产权和契约之外,不要对经济生活施加任何干预。因此,重农主义学派几乎反对一切国家干预主义,主张采取自由放任政策。
有趣的是,重农学派“表里不一”。这个学派为自己的自然秩序观披上了封建和宗教的外衣,他们认为自然秩序是上帝为了人类福祉而安排的秩序,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同时,重农主义学派又都是开明君主的拥护者,主张改良而不是革命,把认识自然秩序和依照责任秩序制定人为秩序的希望和责任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重农学派另一重要代表人物杜尔哥(1727-1781)把理想化的中国皇帝作为体现自然秩序的典型化身。他曾委托两位中国留学生在回国后将中国国内的情况写成报告,并亲自为他们草拟了一系列的问题,还为此撰写了《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一书。但就本质而言,重农学派为资产经济反对封建制度理论提供了思想武器,倡导自由放任、反对不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无意间也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并为大革命清除了前进障碍。
当然,重农学派的有些观点也存在明显错误。例如,认为工业和贸易是非生产性的,只有农业创造财富和剩余,只对土地所有者征税而不应对富有的工商业征税等等。我们现在知道,社会进入工业化和后工业化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重要性都在不断降低,逐步让位于工业和服务业。重农学派政策缺乏连贯性和有效性,旨在重视农业,但主张只对土地所有者征税而不对工商业征税必然不利于农业而会促进工商业的发展。
与重商学派相比,重农学派无疑是短命的。魁奈于1756年在《百科全书》上发表第一篇经济学论文,标志着这个学派的形成;1776年杜尔哥下台,同年亚当·斯密发表了巨著《国富论》,又标志着重农学派的迅速瓦解。
但是,重农学派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经济学发展作出了超时代的贡献:第一,魁奈于1758年发表了著名的《经济表》,第一次从整体角度考察社会财富与商品流通的规律,是经济循环图和国民收入账户概念理论的先驱,后被发展为投入-产出表,并强调了均衡及其重要性,为经济学发展成为一门社会科学奠定了基础。亚当·斯密、马克思和凯恩斯等人对魁奈评价颇高;第二,杜尔哥实际上在更早的时间就提出了通常认为是马尔萨斯和李嘉图提出的收益递减规律;第三,倡导自由放任,使经济学家的注意力转移到政府在经济活动和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的探讨上,促进了经济理论的深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