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我公司正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恢复上市审核、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恢复上市补充材料阶段,详见2007年7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公司临2007-020#公告。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等重大事项。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762 股票简称:S*ST金荔 编号:临2007-036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日前,本公司第一次提出的股改动议非流通股东尚未通过此项动议。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将持有的477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6%)已被司法拍卖,新股东(广东永晟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粤财投资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公司资产重组,并就有关股改方案与公司进行沟通,目前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二、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 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将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7.3、7.4 条等
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