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期停牌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9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新股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57号),公司向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新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该事项已于2007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该事项已于2007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公司现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有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北方发展将其持有的公司1615.2万股股权转让与广西正和,日前,该等股权已经过户完毕。
2、根据公司与北方发展签订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组协议书》,公司按评估值向北方发展出售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将北方发展应付的资产购买价款与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冲抵,北方发展豁免冲抵后对公司的债权余额及债权利息;北方发展承接或代偿本公司截止至2006年12月31日除上述债权外的其他全部负债,并放弃因承接或代偿公司的负债而形成的对公司的债权;2006年12月31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该等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全部损益和变化由北方发展享有或承担。日前,本次资产出售暨债务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
3、根据公司与广西正和签订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向广西正和定向发行7.3亿股股票以购买广西正和购拥有合法权属的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飞鹅二路1号的“谷埠街国际商城”建筑面积为140,166.1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日前,广西正和的该等商业房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向广西正和发行的7.3亿股股票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董事会已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尽快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它相关事宜,从而尽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争取股票早日复牌。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ST华侨 公告编号:临2007-063号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福建北方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方发展”)所持股份6230.4万股于2007年3月9日全部质押给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上述质押股份中2115.2万股(占总股本的10.14%)于2007年11月1日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