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后,截至本公告日,除正在办理的债务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7年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1月5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07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延边州政函[2007]62号文件,延边州人民政府同意无偿暂借本公司3亿元,专项用于偿还我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2007年5月17日延边州财政局将上述3亿元汇入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我公司在省开行的银行账户。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核销3.35亿元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之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督促该债务重组事项,如该项债务重组能在本年度内完成,债务重组的利得计入本年度损益。公司将及时披露核销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正在办理的债务重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除上述正在办理的债务重组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