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2007年1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115 证券简称: 东方航空 编号:临2007-0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在9月2日《关于战略投资达成商业共识的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即将与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Lentor Investments Pte. Ltd., 一家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以及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达成并签署相关协议。
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准确,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于今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停牌申请,股票自2007年11月5日(周一)开始停牌,并于做出相关协议公告时恢复交易。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