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提示
《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对本期债券担保事项的影响
2007年10月1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各银行加强债券担保管理,保障银行资产安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担保人”)于2007年8月31日出具了《担保函》,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国银监会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不会对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依然对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即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担保人撤销对本期债券的担保,也不会对债券信用评级及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核准规模: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83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面值人民币12亿元。
债券名称:2007年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7海工债”)。
发行主体: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总额:面值12亿元。
债券期限:10年期。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债券认购单位: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
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本期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原有股东进行配售。
发行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与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起息日:自2007年11月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期: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日期:2017年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计息期限:自200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8日。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天津市分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及分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费用不高于募集资金的2%。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建船舶装备,包括购置7000吨起重船使用募集资金5.4亿元左右、建造深水铺管起重船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左右、建造浅水铺管船使用募集资金2.6亿元左右。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07年11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期:2007年11月9日。
网下认购期: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塘沽区丹江路1078号
法定代表人:周守为
联系人:邬汉明、刘连举、谢红军
电话:022-66908018
传真:022-66908000
邮政编码:300451
(二)承销团:
1.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王迺晶、杨旋旋、邓浩、娄一征、李响、贺新、郝恒、曹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2.分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5层
联系人:窦长宏
电话:010-84588272
传真:010-84868323
邮政编码:10000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5层
联系人:王戈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3
邮政编码:10003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李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7层
电话:010-66276870
传真:010-66276889
邮政编码:1000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联系人:刘利峰、刘凌云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690008
邮政编码:200120
(三)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负责人:肖微
联系人:赵燕士、叶军莉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邮政编码:100005
(四)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发行人2006年审计报告)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818室
法定代表人:张克
联系人:梁晓燕、黄丽华、方志仁
电话:010-83915599
传真:010-83915077
邮政编码:100032
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发行人2004、2005年审计报告)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滕英超
联系人:牟礼凤、梁晓燕
电话:010-83915599
传真:010-83915077
邮政编码:100031
(五)担保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80号
法定负责人:车德宇
联系人:车德宇、王爱莉、康媛
电话:022-27102001
传真:022-27102394
邮政编码:300040
(六)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5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殷宝玲、韩冬雪
电话:010-66412828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王迺晶、杨旋旋、邓浩、娄一征、李响、贺新、郝恒、曹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八)收款银行: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人民币):11001085100056000400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07年11月6日
(下转封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