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681,600股,其中王晟作为公司董事持有的521,600股,在其离职后半年内,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故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16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8日。
3、王晟已于2007年5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07-17),其持有的“高管股份”521,600股将于2007年11月8日满6个月锁定期。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6 股股份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5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 年11 月4 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07年11月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6,681,60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8.83%、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2.85%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0.32%;
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珠海通产有限公司 | 15,574,400 | 8,080,000 | 9.12% | 11.07% | 5.00% |
2 | 深圳市百利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273,600 | 8,080,000 | 9.12% | 11.07% | 5.00% |
3 | 王晟 | 521,600 | 521,600 | 0.59% | 0.71% | 0.32% |
合 计 | 27,369,600 | 16,681,600 | 18.83% | 22.85% | 10.32% |
说明:
王晟作为公司董事,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高管股份”予以锁定;王晟已于2007年5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07-17),其持有的“高管股份”521,600股将于2007年11月8日满6个月锁定期。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珠海通产 有限公司 | ②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德豪润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 遵守承诺 |
深圳市百利安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上 | 遵守承诺 |
王晟 | 同上 | 遵守承诺 |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9,187,200 | 63,027,200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1,600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内部职工股 | ||
8.高管股份 | 8,886,400 | 9,408,000 |
9.投资者配售股份 | ||
10.其它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88,595,200 | 72,435,20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3,004,800 | 89,164,8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73,004,800 | 89,164,800 |
三、股份总数 | 161,600,000 | 161,6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德豪润达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德豪润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德豪润达此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改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681,600股,其中王晟原作为公司董事持有的521,600股作为“高管股份”予以锁定。因此,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160,000股。
4、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