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如预期上调
2007年11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航空燃油附加费如预期上调
11月3日,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天相投顾:
1、11月1日,发改委大幅度上调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格500元/吨,根据历史经验,每次航油价格较大调整后往往伴随着对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的调整,因此,本次燃油附加费调整在市场预期之中。
2、我们根据预测的各航空公司2007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进行了一年期的动态测算,预计本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将分别增加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燃油附加费收入5.18亿元(未考虑澳门航空运输量)、8.7亿元和5.21亿元;能够分别覆盖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因近期国内航油价格上涨所增加燃油成本的49%、66%、52%。可见,本次航油附加费的上调能够在相当大程度上抵消油价上涨对航空公司的负面影响。
3、油价波动和价格调整使航空公司业绩不确定性有所增加。
4、在行业景气度正逐渐被消费升级、国际化进程加速、商业交流趋于频繁等因素刺激上行的大背景下,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行业持续受本币升值、国际性盛会召开(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因素推动下,中国航空运输业在效益、服务、运营等方面将持续快速提升,具备较好的中长期投资价值。鉴于本次油价上涨和四季度的行业业绩真空期影响,我们提醒投资者关注短期风险,并维持对行业中长期“增持”的投资判断。上市公司层面,维持对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上海航空的“增持”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