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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管理署署长日丹诺夫5日表示,俄罗斯政府准备把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又名海参崴)近郊的港口设施指定为经济特区,并将该地区建设发展成俄罗斯的东大门。
海参崴不但与日本隔海相望,距离中国边境城市黑龙江省绥芬河也只有220公里。
日丹诺夫是在日本访问期间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作出以上表态的。他说:“在远东,要优先发展物流业,首先必须使港口设施作为经济特区发挥其功能。”
他还说,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已经签署了可以把海参崴指定为港口型经济特区的提案。
俄罗斯国家杜马曾在10月通过了对《俄罗斯联邦经济特区法的修订案》。 该修订案使俄罗斯把国际海港和内河港口,以及国际空港建立成港口型经济特区提供了可能性。
根据修订案,俄罗斯将在港口型经济特区建立自由海关区。这一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对港口建设的投资。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降低港口型经济特区内土地使用费和生产设施的租赁费,最终将进一步活跃对外贸易活动和增加出口额。
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部长格列弗认为,建立港口型经济特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俄罗斯的港口创造比西方的港口有竞争性的优势。
他说,目前俄罗斯的港口远逊于外国港口。“俄罗斯产品的运费占总成本结构的15%-20%,而在国际惯例中这项指标不超过7%-8%。”
格列弗认为,近年来,匈牙利和芬兰等俄罗斯邻国的港口之所以吸引了大量俄罗斯货物,正是由于那里具备较发达的基础设施。
根据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测算,港口型经济特区建立后,仅通过俄罗斯港口海上运输汽车的数量便可增加1倍。
俄罗斯计划在2007年内建立四个新型的港口经济特区,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港口型经济特区的招标工作。除了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近郊的港口外,计划中第一期的四个港口型经济特区将分别设立在俄罗斯的西北地区、西部地区和黑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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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尚未如期签署石油管道建设协议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谢尔盖·纳雷什金6日在东京与日本政府的有关官员讨论了日本参与建造俄罗斯的一条通往太平洋的石油管道的可能性。
纳雷什金副总理是在6日早些时候结束与日本经济、贸易和工业部长Akira Amari的会谈以后对媒体记者发表上述讲话的。这一进展或使中俄石油管道的修建日期有所延迟。与此同时,据俄罗斯媒体6日透露,在俄中两国总理第12次定期会晤期间,两国政府首脑暂时不会签署建设斯科沃罗季诺石油至中国石油管道的协议。
俄罗斯媒体表示,现在用铁路运输石油没有任何问题,俄罗斯正在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报道称,修建管道的紧迫性已经消失,俄方正在向中国提供石油,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供应都不会中止。中方对此没有疑问。
报道还表示,俄中双方在总体上应该制定长期石油供应协议,包括制定价格政策原则和长期向俄罗斯购买石油的保证。俄方坚持认为,双方首先应该签署一项石油供应的综合协议,而不仅仅是讨论石油管道的建设问题。
而俄罗斯政府副总理茹科夫在9月访华期间曾表示,不排除在俄中两国总理第12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有关对华供油支线建设协议的可能。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6日共同发表的中俄总理第12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显示,会晤期间共签署了《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和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开展田湾二期合作原则协议》等9份文件,文件中确实没有关于修建石油管道的任何协议。
不过在中俄联合公报中,“双方指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将继续推动油气、电力领域的合作,包括从俄罗斯至中国的油气管道项目。双方同时指出,上述领域的合作对双方都应该具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