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司拟于2007年11月27日上午9时整在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多功能厅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2、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1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3日——11月26日
4、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陆 燕 李宝生
联系电话:0951-4010058 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意见: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二、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减值管理制度》。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