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有三项,均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030,4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3%。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24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9,262,87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5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6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64%。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80,030,474股,其中同意79,511,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9%;反对515,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同意公司继续将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5月7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80,030,474股,其中同意79,490,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9%;反对 384,9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1 %;弃权15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1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80,030,474股,其中同意795019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6%;反对 362,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8 %;弃权1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 %。
许钊勇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具备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许钊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