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裁将对我焊管实施反补贴关税
2007年1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虞利
记者昨日获悉,美国商务部已对进口中国焊管作出初步裁决,认为中国政府对出口到美国的钢产品提供了不适当的补贴,平均补贴率为16.59%,各公司的补贴率范围从265%到0。这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对来自中国焊管实施反补贴关税,并可能决定追溯90天时间。而代表中方企业应诉的欧华律师事务所代表表示,这还只是初裁,不能说是失败,中方将积极应对,期望在终裁中获得好结果。
据悉,该裁决标志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也是美国对中国钢材的首个反补贴案。
据了解,天津双届(音译)集团获得最高反补贴税率264.98%,东方钢管公司反补贴税率为0,其他公司平均为16.59%。据称,美国商务部将在2008年3月18日对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调查作出最终裁决,而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在明年春季作出终裁。
此案由美国6家钢管生产厂Sharon钢管公司、Wheatland钢管公司等和钢铁生产联盟于6月份提交的。7月20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焊管作出损害裁决。随后,中国五矿化工商会与国内相关企业决定成立临时应对小组,作为整体应诉。事实上,美国该行业的利润2004年为12%,2005年为9%,并未出现不景气的情况。目前的问题并非出在中国企业出口上,印度是该类产品对美第二大出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