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可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
2007年1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薛黎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昨天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大陆欢迎台民间组织代表就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问题进行磋商沟通。
天然砂主要为河砂和海砂,为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控制开采天然砂资源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2006年3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颁布第16号公告,禁止天然砂出口。
随后考虑企业实际情况,推迟执行禁止出口令。2006年12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再次发布第87号公告,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对港澳台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
王新培表示,禁砂令发布以来,台湾地区砂石业者和有关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反映,岛内砂石资源短缺、供应严重不足、价格暴涨,砂石业、营建业乃至整体经济发展都受到很大影响,为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台湾地区砂石业者迫切希望大陆方面尽快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
“为此,大陆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可以考虑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欢迎台湾砂石业界有代表性的民间组织共同组团与我有关方面沟通,尽快就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的技术性、业务性问题作出具体安排。”王新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