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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福春在讲话中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最重要的力量。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特别是自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迅速,截至今年10月份,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达279家,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分别为4.01万亿元、2.14万亿元和2730亿元,历史累计融资5700亿元。不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并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机构和内控机制,透明度和规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从整体上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不仅是各行业的排头兵,也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范福春说,在充分肯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脱胎于传统国有企业,受到体制性和机制性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规范发展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集中表现为: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控股股东“越位”干涉上市公司内部事务和股东缺位下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违规买卖股票的问题时有发生,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形备而神不至”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
范福春指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真正成为所有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表率。他代表中国证监会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一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不能只对大股东负责,并把这个观念体现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二是必须牢固树立遵章守法,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使公司章程成为全体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三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使央企上市公司成为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的明星企业。
范福春特别强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须严守三条“禁令”。他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假账,不能以虚假信息误导市场,欺骗投资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能让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范福春最后强调,要抓住和用好历史机遇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针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央企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和谐发展之路,积极探索依托资本市场实现产业整合,创新发展,做优做强之路,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层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市场化之路。中国证监会将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在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的同时,大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做规范。
李伟在讲话中指出,继续深化中央企业改革,推动其战略重组进程,促进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行效益,是国资委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国资委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和监管要求适时实现整体改制上市。二是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公司内部主业板块发展实际,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改制上市模式。三是鼓励各中央企业所控股的同类型上市公司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李伟指出,针对当前部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涉及股份转让、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工作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程序意识和保密意识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股股东行为规范文件,确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依法合规进行。与此同时,国资委还将在对国有股东账户进行核查和标识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起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
李伟强调,在利用市场创新手段,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产业集中的过程中,中央企业不仅要做大,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做强做优,要将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企业发展的内涵上,不能一味追求规模扩张。中央企业必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而促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为期一天的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介绍了近年来上市公司实现的重要发展突破、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出现的新特点,以及下一步监管部门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的工作部署。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围绕如何尽快全面完成中央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规范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行为、推进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账户核查,加强对国有股东重大事项规范管理作了讲话。来自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从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透明度等六个方面踊跃发言,提出了大量高质量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铝业、中国神华等12家央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还向所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出倡议,倡议将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来自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委有关负责同志、27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和144家控股股东代表、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机关和各派出机构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