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无偿划转所持公司
部分国有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批复》,仙桃市人民政府拟将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所持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迈亚)8570.88万股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占湖北迈亚总股本的35.26%)中的1302.18万股(占湖北迈亚总股本的5.36%)无偿划转给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该事项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7日
股票简称:湖北迈亚 股票代码:000971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北迈亚
股票代码:000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仙桃市宏达路特1号
通讯地址:仙桃市宏达路特1号
联系电话:0728- 8893752
联系人:杜方权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与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迈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迈亚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尚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湖北迈亚 | 指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
划出方/毛纺集团 | 指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入方/仙桃国资公司 | 指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过有关国资部门的审批,通过行政划转的形式取得湖北迈亚股份,从而引起的湖北迈亚5.36%股份权益的变动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住所:仙桃市宏达路特1号
3、法定代表人:黄文兵 ;职务:总经理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9004196812160077;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湖北迈亚担任职务。
4、开办资金:435万元人民币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142900400296
6、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7、宗旨和业务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8、举办单位:仙桃市经济委员会
9、组织机构代码:7283314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仙桃国资公司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仙桃国资公司本次通过行政划转的方式持有湖北迈亚1302.18万股(占总股本的5.36%)是实现仙桃国有资产管理总体目标的需要,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以行政划转的方式获得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湖北迈亚1302.18万股国有股份。
二、划出方及划入方的名称
1、划出方的名称
本次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的划出方为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毛纺集团成立于1986年,前身为仙桃市经编毛毯厂,为仙桃市人民政府所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伍佰捌拾捌万肆仟元整;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永;经营范围: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宾馆餐饮、房地产开发、自营进出口业务;组织机构代码:18168804-2。
2、划入方的名称
本次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的划入方为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仙桃国资公司在仙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持有仙桃市事业单位管理局核发的事证第142900400296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黄文兵,业务范围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35万元,举办单位为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72833141-9。
三、本次划转股份的数量、比例及性质
本次申请行政划转的数量为毛纺集团所持湖北迈亚8570.88万股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中的1302.18万股,占湖北迈亚总股本的5.36%。
四、本次划转的批准与授权
2007年11月5日,毛纺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将毛纺集团所持湖北迈亚8570.88万股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中的1302.18万股无偿划转给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决议。
2007年11月5日,毛纺集团与仙桃国资公司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07年 11月5日,仙桃市人民政府仙政函【2007】70号《关于同意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批复》批准了毛纺集团向仙桃国资公司无偿划转所持有的湖北迈亚1302.18万股股份。
同时,毛纺集团将逐级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述国有股份的无偿划转申请,只有在最终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的批复文件后,本次无偿划转方案才能实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变动前,仙桃国资公司未持有湖北迈亚任何股份。
2、本次变动后,仙桃国资公司持有湖北迈亚1302.1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湖北迈亚总股本的5.36%,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仙桃国资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湖北迈亚股份的计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仙桃国资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湖北迈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28- 3275828
联系人:彭新波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兵
日期:2007年11月7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湖北迈亚 | 股票代码 | 0009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仙桃市宏达路特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302.18 万股 变动比例: 5.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2006年度,公司发生了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截止2007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15,405.47万元。2007年4月29日,经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850万股的股权抵偿占用资金。目前,该部分股权由我公司申请了司法冻结,待长江证券上市并办理过户手续后予以偿还。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仙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兵
日期:2007年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