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8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65,957,526股,占公司总股本311,491,352股的21.1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聂如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股数65,957,5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案。
同意股数65,957,5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