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善,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数量176,097,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08%,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09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6,097,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大明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