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06年6月,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方案中作出了特别承诺,其中包括:
大唐集团支持桂冠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2006年下半年启动通过定向增发将岩滩水力发电厂注入桂冠电力的工作,并争取在2007年完成。同时,根据公司的需要,逐步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发电资产注入桂冠电力。
二、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发布《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明确,目前将岩滩水力发电厂注入桂冠电力的有关技术工作尚在进行中,争取在2007年、确保明年三季度以前完成注入工作。(详情请查阅2007 年 9月 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联合保荐机构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桂冠电力第一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履行股改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大唐集团履行股改承诺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定向增发的政策也有所调整。有鉴于此,桂冠电力于2007年9月28日发布董事会公告,称“目前岩滩水力发电厂注入桂冠电力的有关技术工作尚在进行中,争取在2007年、确保明年三季度以前完成注入工作。”由此,确定了完成股改承诺的最后时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桂冠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保荐机构从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对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义务进行持续督导的职责,一直密切关注并督促大唐集团履行承诺。
经核查,大唐集团在桂冠电力股改中的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之中,桂冠电力2007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大唐集团股改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不仅未对大唐集团的股改承诺进行实质性变动,而且还完全明确了完成股改承诺的最后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大唐集团的承诺履行。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