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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马全胜
长春解放大路2518号,是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办公所在地,方方正正的大楼威严地矗立在长春市主干道旁。站在18层高楼俯瞰,可以清晰地看到周围鳞次栉比的居民楼。11月的长春,天是那么的清澈透蓝……而此时的我们,在对吉林监管局领导、机构处负责人进行了整整一天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采访和交流后,不禁被他们的责任心深深打动,心底油然升起一股敬慕之情。
2007年11月3日,“上海证券报——申银万国证券投资者教育全国行”第六站在长春举办。吉林监管局对活动积极支持,并联合主办。活动的前一天,我们应邀到局里进行投资者教育工作采访和交流。
采访是从机构处开始的。315基金投资者教育活动、给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当地媒体专栏、和当地媒体签署《证券信息报道合作备忘录》、向投资者公布局里热线电话……记者粗略算了一下,光2007年吉林证监局为投资者教育各项工作下达的文件就有14件。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进一步了解到,针对目前证券市场特点,吉林证监局党委要求各监管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证监会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安排,充分认识到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够成熟,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为此,吉林证监局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江连海同志任组长,建立了处室“一把手”责任制,各处室负责人亲自组织投资者教育的具体实施工作,将工作成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构监管处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具体规划实施。这种组织架构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这里举办的每一次会议,发出的每一份文件,采取的每一项行动,都记录了吉林证监局为维护一方市场的繁荣与稳定所走过的历程。吉林证监局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明显体现出几个鲜明的特点:
责任感——吉林证监局非常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正如江局长在采访中所言,“投资者教育是证券市场永恒的主题”,因此局里将此项工作确定为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局里各处思想重视、监管有力、措施到位、反应快速、方法多样。
连续性——自2004年以来,吉林证监局就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到2007年,几乎每个月都有一项工作重点,体现出良好的连续性。以2007年为例,吉林证监局开展投资者教育具体事项就有26件之多,有针对证券营业部、银行代销机构、地方媒体等,涉及的范围有:新股民知识普及、风险揭示、打击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签署防范公约、建立媒体防线、开展现场检查、开通接待热线……,保持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连续性。
实效性——通过几年的坚持,吉林证监局投资者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日常工作,投资者更理性,上当受骗的人数少,与金融经营机构的纠纷少、有激进行为的投资者明显减少。尽管非法证券活动在长春有几项典型案例,如长春也有利百代投资咨询公司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案,但由于日常宣传到位,受害的投资者大大减少;2007年“中国第一博”的“带头大哥777”非常证券投资咨询案涉案主要人员为长春人,但上当受骗的投资者中几乎很少有长春人。
前瞻性——综观吉林证监局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体现出对市场动向的灵敏反应,对阶段工作重点的良好预见性。如2007年5月13日向全省投资者发送的“致投资者的一份公开信”,重点提示了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力,并提示投资者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护了投资者。7月,及时提醒投资者注意私炒港股风险;7月,针对辖区内营销人员队伍不断扩大,未雨绸缪,主动出击,在相关法规未明确的情况下,出台了《指导意见》,及时遏止住风险隐患。
早在2004年年初,吉林证监局就联合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率先在长春市和吉林市两地确定了9家证券营业部作为投资者教育培训基地。2004年至2006年期间,这9家培训基地共举办投资者知识讲座300余场,受益者达10万人次以上,并良好地带动了吉林辖区内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平稳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7年以来,随着新开户投资者数量的不断增多和证券市场的日趋活跃,如何及时、充分、有效地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丰富投资者知识水平、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更成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吉林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切实提高投资者认知能力、强化科学投资理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目标,针对当前证券市场特点,结合原有投资者教育工作经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具体来说,吉林证监局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有以下经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好思想、组织准备
针对目前证券市场特点,吉林证监局党委要求各监管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证监会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安排,充分认识到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够成熟,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同时,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江连海同志任组长,建立了处室“一把手”责任制,这种组织架构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多层次投资者教育体系,保证全面性、有效性
加强投资者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风险认知能力
2007年,吉林证监局通过发送基金投资者教育宣传册、《证券投资者教育手册》、在地方媒体开设投资者百问百答、第三方存管等专栏,对投资者关心的热点知识进行了扫盲普及。
3月,联合东北证券、长春新文化报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以“3·15”为契机,共同开展基金投资者教育活动,免费向投资者发放5000余份基金投资者教育宣传册。同时,针对许多投资者“行为先于认识”的盲动行为,吉林证监局紧急组织人员加班编写了针对性极强的《投资者教育手册》,各证券营业部向投资者免费发放12万余册,并在长春城市晚报开设专栏连载30余期。另外,吉林证监局还在当地媒体公告了辖区全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录,提高投资者对合法营业场所的辨别能力。
强化证券经营机构的社会责任,督导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督导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方面,吉林证监局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效果作为监管评价的依据;要求辖区各基金代销机构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全面计划、系统部署、循序渐进、点面结合、持之以恒”的基本原则,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基础化、系统化、正规化、经常化;与58家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签署了《证券经营机构及主要负责人风险防范承诺书》,积极规范证券营业部的投资者教育实践。
深入调查,提示风险,履行监管职责
除了在辖区各主流媒体、各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园地发布“风险提示书”外,吉林证监局还向辖区全体投资者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致广大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总结了以往监管工作中投资者关心但容易忽视的问题,并公布了投资者举报电话,使投资者能够直接反馈、及时投诉,确保工作效果。
查处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查处违法违规事件时,吉林证监局努力做到“三快一保”,即“快介入、快处理、快回复,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自2005年以来,吉林证监局连续协调并查处了长春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案、“带头大哥777”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等一系列违法案件;2006年依法整改了吉林省北方万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开展会员业务事件,共清理清退会员1300余人,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923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此外,吉林证监局还对深圳天宇理财公司非法理财工作室及虚假广告骗局进行了揭露和取缔,对监管工作中相关投资者的真实案例进行了总结,并通过报刊媒体以案说法,提醒投资者不要受骗。
三、树立综合监管理念,
建立媒体合作机制
从2006年开始,吉林证监局加强了与地方媒体的沟通,并与各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投资知识普及到风险提示,从业务宣传到协助监管,都进行了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合作。为了进一步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拓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范围和影响力,2007年6月22日,吉林证监局分别与辖区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和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签署了《证券信息报道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媒体与监管部门在投资者教育、舆论导向等方面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保证了各方在投资者教育、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及信息报道等方面更深更广范围的合作。
四、探索、完善监管手段,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吉林辖区证券市场证券营销人员管理混乱的现状,吉林证监局根据证监会有关通知,对证券营销人员的规范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制定了《关于规范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营销人员是证券从业人员,要求证券经营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将证券营销人员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员工统一管理。《指导意见》还对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资格、从业准则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制定相应的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证券营销人员业务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客户回访机制,规范证券营销人员业务行为,防止证券营销人员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将风险变为可控
吉林证监局在原有投诉机制的基础上,增设了投诉电话,建立了对外邮箱,设立了投诉登记档案,对投诉时间、内容和联系方式进行记录,对违法性问题,及时查证、依法处理,对合法但不合理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沟通。
11月3日,“上海证券报——申银万国证券投资者教育全国行”第六站在长春如期举办,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欢迎。以本次合作为契机,上海证券报与吉林证监局就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约定,将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更好地推进吉林证券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吉林证监局开展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时 间 | 代表事件 |
2004年 | 在长春市和吉林市两地确定9家证券营业部作为投资者教育培训基地,共举办投资者知识讲座300余场,受众达10万人次以上。 |
2005年 | 集中查处长春市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案件、查处并移送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2006年 | 全面清理吉林省北方万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开展会员业务,清理清退会员1300余人,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923万余元。 |
2007.3.15 | 联合东北证券、长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报举办投资者基础知识报告会,免费发放基金投资者教育宣传册5000余册。 |
2007.4 | 编写并印发《投资者教育手册》,在长春城市晚报开设专栏进行30余期连载。迄今为止,《投资者教育手册》共发放12万余册。 |
2007.4 | 召开银行销售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座谈会,部署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 |
2007.5.13 | 印发了《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致广大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公布投资者举报电话。 |
2007.5.21 | 与各证券营业部签署《证券经营机构及主要负责人风险防范承诺书》,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风险防范工作的检查。 |
2007.5.22 | 开始承办“带头大哥777”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很快顺利结束,主要涉案人被依法批捕。 |
2007.6.22 | 与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签署《证券信息报道合作备忘录》 |
2007.8.1 | 实施《关于规范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 |
2007.9 | 在媒体发布连载,向投资者解释说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