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2007年1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07-018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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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8.3(十三)条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规定的披露责任发布本公告,而此公告同时于上海和香港公布。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熊猫集团”, 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34,7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1.10%)关于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通知,(前次冻结详情见本公司2007年6月1日之公告)现公告如下:
由于熊猫集团未能及时履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苏民二初字第0039号民事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苏执字第0019号),继续冻结熊猫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15,000股(其中100,000,000股已质押),冻结期限为6个月(自2007年11月10日起至2008年5月9日)。
截至2007年11月9日为止,熊猫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被质押167,3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25.5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被冻结192,8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44%,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6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