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股数的20%,即304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股数的80%,即1,216万股。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新时代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1月14日(T-5日、周三)至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在上海、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参与本次初步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发行时间:2007年11月20日(T-1日、周二)9:00~17:00至2007年11月21日(T日,周三)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7年11月21日(T日,周三)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11月13日(T-6日、周二)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07年11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 期 | 发 行 安 排 |
T-6日 (2007年11月13日周二)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5日 (2007年11月14日周三) | 初步询价起始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上海) |
T-4日 (2007年11月15日周四) | 现场推介(深圳) |
T-3日 (2007年11月16日周五) | 初步询价截止日(下午15:00) |
T-2日 (2007年11月19日周一) |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2007年11月20日周二) |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
T日 (2007年11月21日周三) | 网下配售截止日(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
T+1日 (2007年11月22日周四) |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T+2日 (2007年11月23日周五)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
T+3日 (2007年11月26日周一) |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活动的具体安排
新时代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6]第37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现场推介地点及时间如下:
时间 | 地点 | |
上海推介会 | 2007年11月14日(T-5日、周三)14:00—16:30 | 上海紫金山大酒店锦绣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 |
深圳推介会 | 2007年11月15日(T-4日、周四)14:00—16:30 | 深圳圣廷苑酒店多功能二号厅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 |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11月20日(T-1日、周二)公告的《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公布。
4、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6日(T-3日、周五)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新时代证券相关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 王建雄、廖集浪、程杨 |
询价表送达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1层1106 |
接收询价表专用传真 | 010-88091630、88091631、88091132 |
联系及咨询电话 | 010-88091667、88091632 |
附件1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
主承销商名称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建雄 | 联系电话 | 010-88091667 |
廖集浪 | 联系电话 | 010-88091632 | |
接收询价表传真 | 010-88091630、88091631、88091132 | ||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
询价对象全称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经办人传真 | 经办人电子信箱 | ||||||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 |||||||
报价区间 | 价格上限(元) 提示:价格上限最高为价格下限的120% | ||||||
价格下限(元) | |||||||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 □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 ||||||
□ 未确定 □ 不申购 | |||||||
报价依据 (可另附页说明) | |||||||
对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分值高者为优) | 客观性评价 □5 □4 □3 □2 □1 | ||||||
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 □5 □4 □3 □2 □1 | |||||||
总体评价 □5 □4 □3 □2 □1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盖章: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7年11月16日15: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新时代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本表须加盖公章。
4、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5、“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6、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7、“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8、此表亦可在新时代证券网站(www.xsdzq.cn)下载
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3日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