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12日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郎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因工出差无法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邱庆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409,655,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92,58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4.36%;无限售条件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7,075,776 股,占股份总数的2.8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有效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9,65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9,65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内明细子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9,65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9,65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