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目前仅开通了本基金与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与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按如下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费率,但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①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所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本基金转入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 (前端转前端) | 持有期限 | 转换费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5% | |
1年到2年(含2年) | 0.2% | |
超过2年 | 0.0% |
②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根据转出的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和后端认(申)购费计算,其中属于赎回费部分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本基金转入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 (后端转后端) | 持有期限 | 转换费率 |
1年以内(含1年) | 1.94% | |
1年到2年(含2年) | 1.10% | |
2年到3年(含3年) | 0.90% | |
3年到5年(含5年) | 0.36% | |
超过5年 | 0.0% |
③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份额所获得的金额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个开放日之内如果有多笔转换,按单笔分别计算适用费率。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交银货币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费率 (前端转前端)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
50万元(含)至200万元 | 1.2%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8% |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0.5% | |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 1000元 |
④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零,但投资者需在赎回该部分转入基金份额时支付后端申购费,具体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1年) | 1.80% |
1年—3年(含3年) | 1.20% |
3年—5年(含5年) | 0.60% |
5年以上 | 0 |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①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前端收费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0.2%,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500=105,000元
转换费 =105,000×0.2%=210.00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5,000-210.00)/1.00=104,790.00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4,79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
②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份额101,5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10%,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1,500×1.0500=106, 575元
转换费=106,575×1.10%=1,172.33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6,575-1,172.33)/1.00=105,402.6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5,402.67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
③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三:某投资者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5%,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0=100,000元
转换费 =100,000×1.5%=1,500.00元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500.00+61.52)/1.0500=93,868.11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3,868.11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④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 +F] /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61.52)/1.0500=95,296.6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5,296.69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但其在未来赎回该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交纳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7)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人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网上直销前端申购优惠费率 | |||
农行卡 | 建行卡 | 浦发卡 | 兴业卡 | |
50万元以下 | 0.6% | 0.75% | 0.6% | 0.6% |
5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6% | 0.6% | 0.6% | 0.6%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6% | 0.4% | 0.6% | 0.6% |
通过农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资产的估值”、“托管协议内容的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和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由原来的2007年3月31日更新为2007年9月30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公司人员情况。
2、“(二)主要人员情况”:更换一名董事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新一名董事个人信息,更换一名监事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改一名监事的从业资格表述,增加基金经理一名并增加其个人信息,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增加:网上交易平台的相关信息以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办理信息。更换本基金直销机构联系人。
“2、场外代销机构”
增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代销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更新:对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同时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换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更新其相关信息。
“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将基金存续期间改为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更换本基金直销机构联系人。
增加: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代销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更换“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将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由原来的100份调整为50份,同时,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由原来的100份调整为50份。
增加: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最低保留余额数量限制的表述及2007年4月26日刊登的调整最低份额限制的提示性公告。
3、“(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对“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部分增加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开通的有关信息并修改本部分内容表述。
3、“(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中国建设银行、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同时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换合同主体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基金的转换”部分
1、“(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增加: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暂停后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交银货币之间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将转出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余额限制修改为50份。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数据,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数据,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7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根据2007年7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对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基金估值方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二十一、托管协议内容的摘要”部分
根据2007年8月证监会基金部【2007】26号《关于基金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后修改原有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通知》及2007年9月29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相关内容进行了对应更新。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二)网上交易服务
增加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开通的相关信息并修改相关表述。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董事会与监事会各更换成员一名的信息。
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其他更新
就格式和一些固定表述进行了统一。
例如,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申购金额的限制统一调整为阿拉伯数字。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