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指出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现对涉及到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1.5亿元往来款项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上述往来款项的产生过程、决策程序及回收情况的说明
该等款项为1999年未“三分开”治理以前发生,属于历史遗留事项。2006年度内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治理等相关要求,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期限内分期归还了上述款项,该等往来款项本公司已经完成了清欠工作。
二、关于目前公司的财务处理情况的说明
1、涉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意见
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截止2006年12月31日,天津海运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已经资不抵债(净资产为-5,825.54万元)。截止2007年4月4日(打印贷款卡日期),存在已经逾期未偿还的借款14,350.22万元。虽然天津海运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仍可持续经营,并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但由于天津海运如附注(十三)、1及2所述的改善经营计划及重组事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天津海运过往年度存在未披露以及未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如附注(三)、16述及的重大追溯调整]的事项,导致我们不能依赖天津海运的可持续经营假设和内部控制及其运行成果对上述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由于前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天津海运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2、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已经于2006年度陆续收回上述款项,并对2006年度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进行了重述调整,相关情况请参阅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
三、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财政部已经将对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转交地方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处理。本公司预计在地方政府进一步的核查后,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本公司和公司董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和贯彻相关规章和制度,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杜绝相关事项的发生。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