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59,829,82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6日
●联通集团增持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2,081,265股股份也可于2007年11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1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1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联通集团、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遵守目前法律、法规中关于禁售和限售的规定。
至本公告日止,上述承诺得到正常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联通集团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联通集团于2006年8月16日起计划增持本公司1%-4%的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过程中(9个月)以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至本公告日止,联通集团共增持了212,081,265股股份,持股比例由增持前的60.7376%提高到61.7382%。增持的股份可于2007年11月16日起上市交易。根据股改承诺占总股本5%的1,059,829,820股股份原可于2007年5月19日起上市交易,现按前述承诺延迟至2007年11月16日起可上市交易。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059,829,82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1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数量 | 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 数量 | 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数量 |
1 |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 12,874,318,375 (注) | 60.7376% | 1,059,829,820 | 11,814,488,555 |
合计 | 12,874,318,375 | 60.7484% | 1,059,829,820 | 11,814,488,555 |
注:联通集团原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2,874,318,375股,增持了212,081,265股后,共持有13,086,399,64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61.7382%,详见本公告三-2。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于2007年5月21日起可上市交易。
七、增持股份的上市交易
联通集团增持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2,081,265股股份根据承诺也可于2007年11月16日起上市流通,详见本公告三-2。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2,874,318,375 | -1,059,829,820 | 11,814,488,555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874,318,375 | -1,059,829,820 | 11,814,488,555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8,322,278,020 | 1,059,829,820 | 9,382,107,84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8,320,000,000 | 1,059,829,820 | 9,382,107,840 | |
股份总额 | 21,196,596,395 | 0 | 21,196,596,395 |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