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的相关要求,就规范不合格账户的有关事项向投资者再次公告如下:
一、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资料不规范、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投资者可到开户营业部查询不合格账户的详细解释)。
二、根据我公司于2007年4月5日发布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清理公告》(以下简称“账户清理公告”)和2007年9月13日发布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限期规范不合格账户的公告》(以下简称“限期规范账户公告”),未按账户清理公告要求办理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已对其采取限制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等措施。有关账户持有人按规定流程将所持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的,将取消限制(具体事项向开户营业部咨询)。
三、2007年12月1日起,我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的要求和安排,对不合格账户采取“中止交易、另库存放、集中存管”处理。有关账户在2008年7月31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登公司申请,撤销另库存放的限制处理,恢复交易功能。
四、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登公司办理。
五、账户清理公告和限期规范账户公告内容分别请见2007年4月5日与2007年9月13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或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www.htsc.com.cn),投资者也可就具体事项向开户营业部咨询。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登公司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请投资者登陆有关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