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2007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决定变更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07年11月14日起,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税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即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变更为:“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本基金定位于现金管理的工具,采用活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能体现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