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7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报》刊登署名文章《S爱建 协议生变股改渺茫》,文中称:“因爱建证券股权转让协议生变,S爱建(600643)久拖不决的股改再次陷入僵局。虽然小获一笔800万元违约赔偿金对S爱建不啻是个安慰,但原本以爱建证券重组为突破口的股改方案或将临时搁浅。”“此次股权旁落,使得S爱建的股改前景更加渺茫。”
二、澄清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电话询问管理层及公司大股东后,声明如下:
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与上述报道中所提及的爱建证券股权转让协议生变无关。
本公司原于2006年7月公布了股改方案,但由于该方案是与公司的重组一并进行,在公司的重组尚未能得到政府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详见2007年7月24日本公司临2007-014号临时公告),股改动议人及方案实施的条件发生了变化,需重新确定股改方案。
目前,本公司及发起人股东正在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股改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S爱建 编号:临2007-034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1月9日、11月12日、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11月9日、11月12日、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交易价格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电话咨询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咨询管理层和大股东后确认,本公司在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进行。
本公司原于2006年7月公布了股改方案,但由于该方案是与公司的重组一并进行,在公司的重组尚未能得到政府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详见2007年7月24日本公司临2007-014号临时公告),股改动议人及方案实施的条件发生了变化,需重新确定股改方案。
目前,本公司及发起人股东正在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股改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