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辽债务和解获法院支持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近日,S*ST中辽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予债务人S*ST中辽的和解请求。
S*ST中辽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破产和解程序,并争取在债权人会议上达成和解,达到减债的目的;进而可在完成和解协议之后,进行资产重组,争取公司早日恢复上市。鉴于公司已于2007年10月11日着手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截至目前已无任何经营业务,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