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24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并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但上述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我所上市委员会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1条、第14.3.7条和14.3.12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7年11月20日起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
若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七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