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7年11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胡联奎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216,559,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064%。公司董事长胡联奎、董事郭先臣、刘建柱,执行董事苏纲,独立董事叶佛容、蓝伯雄、朱武祥,监事卢孝威、欧阳莉辉、刘亚玲,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2007年第二次修订)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亿贰仟玖佰玖拾肆万元人民币。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叁亿肆仟玖佰贰拾伍万肆仟叁佰元人民币。
原章程第二十条:公司总股本32,99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总股本34,925.4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6,559,9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2、《关于申请部分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将对正常报废及未到报废年限但已失去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正常报废资产总额(净残值)为:77,223.61元
无维修价值资产总额(净残值)为:107,869.41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固定资产总额(净残值)为人民币185,093.02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216,559,9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研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07-03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07年11月1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名,董事王维航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胡联奎代为表决,执行董事刘燕京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苏纲代为表决,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为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随着深圳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特申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深圳公司提供八百万美元的采购额度的信用担保,并授权总裁王维航先生办理。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关于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的扩大,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日渐增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全权管理贴现业务,一个自然年度内贴现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3、《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主业正常经营以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会申请公司使用不超过2.7亿元的自有资金申购新股、参与新股配售和新股定向发行。由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应存放在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利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增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账号:79170155200000153)。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5、《关于同意财务总监林开涛先生辞职的议案》
林开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林开涛先生的辞呈。林开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向他表示感谢。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附简历)
经总裁提名,聘任陈朝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新一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7、《关于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07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层)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 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26日,该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③ 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4)会议登记方法
① 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7、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②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③ 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④ 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①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编:100085
联系人:胡家飞、刘欣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②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对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简历:陈朝晖,男,1977年生人,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职务。任职期间负责公司预算管理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资金管理以及投融资体系的工作,负责公司新股发行以及定向增发等股权融资项目的财务协调工作。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中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总裁王维航先生提名,经审陈朝晖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陈朝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董事会对《关于为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叶佛容、蓝伯雄、朱武祥
2007年11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07-03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随着深圳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特申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深圳公司提供八百万美元的采购额度的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经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不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承接通讯软件应用系统集成;销售自有研发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电子商务服务。
深圳公司系本公司在今年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深圳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银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关于为深圳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269.41万元(详细内容见2006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详细内容见2007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对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7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担保(详细内容见2007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含董事签字的2007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含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