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07—049
关于“侨城HQC1”认购权证
在最后交易日变更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提示权证最后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11月13日下发的深证会〔2007〕117号《关于变更有关权证在最后交易日的简称的通知》,公司“侨城HQC1”认股权证在最后交易日(2007年11月16日)的简称将变更为“Z侨城HQC”。2007年11月19日,“侨城HQC1”认股权证恢复原有简称。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 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50
“侨城HQC1”认购权证行权及
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侨城HQC1”认购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提示
(一)权证基本信息
1、“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存续期为12个月,即自2006年11月24日起至2007年11月23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今日,从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
3、“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行权起始日为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行权结束日为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4、“侨城HQC1” 认购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58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侨城HQC1” 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期间以6.958元的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发行的“华侨城A”股票。
(二)行权操作要点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购权证行权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1
证券简称:侨城HQ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6.958元
2、投资者需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购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购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帐户中可动用的认购权证份数,且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购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可用金额,扣减金额=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侨城HQC1”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购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三)权证信息披露联络人
联络人:李珂晖、郭金
联系电话:0755-26936069、0755-26936076、0755-26936055
电子信箱:gjxlb@126.com
二、特别风险提示
“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日为5天,即2007年11月19日-23日。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侨城HQC1”认购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提示,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