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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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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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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财经要闻
    证券案件查处广度、速度和打击强度将提高
    10月宏观数据尽出 紧缩措施预期强烈
    “炒房”风险增加
    商品房空置面积开始“向下走”
    公安部:
    警惕证券市场四类违法犯罪
    我国证券执法体制
    进行重大改革(上接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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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警惕证券市场四类违法犯罪
    2007年1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针对证券市场出现的一些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昨日发出提示,提醒投资者要提高警惕,以免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据公安部介绍,这些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手段多样,手法隐蔽,具体包括:

      一是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违法犯罪人员在未取得证券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以互联网、电视、电话、报纸、杂志等为载体,以极具蛊惑力的语言,招揽会员,收取会费,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目前,此类活动传播范围极广,城市、农村甚至包括大学校园等都有所波及。

      二是发布虚假研究报告,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人员冒用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名义,编造虚假研究报告,捏造所谓“资产重组”、“价值低估”、“企业转型”等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股票,操纵股价,进而非法获利。此类行为往往通过互联网进行,多以论坛发帖等形式出现。

      三是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违法犯罪人员在未获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冒充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等方式,以各种优惠吸引投资者,提供所谓“开户”和“证券交易”服务,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此类行为风险较大,曾经发生过数起不法分子携款潜逃的案件。

      四是盗取投资者账号、密码。近来,不少地方出现了投资者账户、密码被盗案件。通常情况下,违法犯罪人员通过偷看、木马、设立与证券公司类似网站等方式获取投资者账号及密码,然后非法买卖股票,或通过转账、盗取或伪造投资者身份证、银行卡等方式盗取投资者资金。

      针对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手段,警方提示投资者,不要相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接受不明身份的投资咨询服务。多做鉴别,不要轻信论坛和其他非正规途径发布的研究报告和有关信息,更不要传播虚假报告和虚假信息;在具有合法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开户、交易。不要受“优惠条件”引诱,通过非法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证券交易。多做比较,认真鉴别,必要时可通过当地证券监管部门识别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保管好证券账号及密码。柜台和电话交易时遇到可疑人员时应停止交易,及时更改密码;网上交易时应注意甄别交易网站、注意预防“木马”等计算机病毒,发行可疑情况应马上停止交易,及时请专业人士进行处理。